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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释期间酿命案后藏匿山洞(组图)

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藏匿的洞窟 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藏匿的洞窟

一个曾经幸福的家 一个曾经幸福的家

  景泰县正路乡村民魏著全15年前因强奸、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今年2月21日被裁定予以假释;  在假释两个月后,他又将村里一名妇女致死埋尸,后被警民联手在一山洞内抓获;

  村民说,如果魏著全不被假释,惨案或许可以避免。

  突发的惨案

  5月4日,景泰县正路乡黄崖村笼罩在沉重的气氛里。村民们还未从十天前发生的惨案中缓过神来,整个村庄一片沉寂。

  村民马朝虎和哥哥呆在家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脚下的烟蒂密密麻麻,随手翻看着家里的影集,他的思绪沉浸在不断腾起的烟雾中,脑海中全是妻子小余的音容笑貌。

  4月2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打工的马朝虎接到了哥哥的电话,称:母亲出了车祸。当晚,他回到景泰后才知道是妻子出事了。“结婚十多年我从没打过她,但现在却被别人打得那么惨,我想不通啊……”

  马朝虎常年在外打工,家里的一切都交给漂亮能干的妻子小余。小余不但要忙田里的农活,还要照顾16岁的儿子和13岁的女儿上学。日子虽然过得劳累,但小余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然而,想象不到的灾难却突然而至。

  4月25日下午6时,放学回家做完作业的孩子左等右等不见妈妈回来。马朝虎说,以前无论农活多忙,妻子都会按时回家给孩子做饭的。

  饿着肚子的孩子拨打妈妈的手机,但一直打不通。心急的孩子在村里四处打听,知道妈妈早上骑自行车去大湾口的地里干活了。

  小余的手机打不通,家里人就到小余干活的地里去找,但是依然没有找到。后来, 感觉事态严重,村支书不顾有的村民已经睡下,用喇叭召集所有的村民,在村子周围及小余干活的田地周围展开搜寻。

  但搜寻的结果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次日清晨6时,村民李生明看到在小余干活的农田不远处的沙坎下,有一个新的沙土包。“我当时想人可能就在下面,因为四处找不到,有可能遇害了。”尽管李生明不希望自己的分析变成现实。“我刨了几把土,人就出来了!”

  从沙土包里发现的小余已经没有了呼吸,用李生明的话说就是“惨不忍睹”。小余除了穿一双袜子外,全身赤裸,伤痕累累,脖子上有一条打结的白色头巾,脸部受伤变形。

  接到报警的景泰县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在36小时后破获此案。警民联手在一处山洞内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魏著全。魏著全对杀人埋尸的作案经过供认不讳。

  村民的愤怒

  小余的死激怒了村民,乃至在案发10天后,黄崖村人提及魏著全时仍气不打一处来,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该千刀万剐”!

  从小余生前的照片来看,她个子高挑、长相甜美。在村民的眼里,小余吃苦能干、生活作风正派、邻里关系和谐,从来没有和谁发生过矛盾,村民想不通魏著全为何会对这样一个女子下此毒手!

  村民看到小余惨死的现场后痛心不已,“都是一个村的人,怎么会如此心狠手辣?”村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彻夜搜寻嫌疑人,当在村子附近的山洞内发现躲藏的魏著全时,大家都想亲手教训一顿这个恶徒,但被民警及时制止。

  5月4日,记者在村民的带领下找到了离这个村不足一公里、极为隐蔽的山洞。高不足一米的洞口只有爬着才可以进入,从洞口看不会发现里面有人。村民称,这是一处废弃的防空洞,在洞口可以看到整个村子的情况。魏著全选择这里为藏身之处,一是比较隐蔽;二是视野开阔,可以随时观察村里的情况;再者,离家近,晚上可以偷偷回家吃饭。

  村民称,在抓捕过程中,魏著全在山洞内曾企图自杀,用打火机的金属附件划破脖子及手腕,但被民警迅速制服并抓获。

  “平时走路都不稳当的人,怎么下手那么狠!”在村民眼里,两个月前服刑回家的魏著全走路有点瘸,是没有多大力气杀人埋尸的。杀人事件发生后,村民分析魏著全可能先强奸再杀人埋尸。但村民的猜想还没得到警方的证实,目前审讯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魏著全也没有承认强奸的事实。而警方提取的相关证据还在送检之中,一切等到检验结果出来才能定论。

  在警方5月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初步调查结果是:2011年4月25日下午5时左右,犯罪嫌疑人魏著全在景泰县正路乡黄崖村大湾口找路拉水浇树时,看见同村妇女小余独自一人在沙地干活,遂起不良之意,窜至小余身边,趁四下无人之际,强行扯掉小余的口罩要看其面孔,致小余的鼻梁受伤流血,在受到小余的强烈指责和反抗后,魏著全采取用双手卡、头巾勒颈等手段,致小余当场窒息死亡。随后,犯罪嫌疑人魏著全又抢去死者手机一部,并用死者的自行车将尸体转移至附近砂河边的一个沙坑内,简单进行了掩埋。当晚10时许,犯罪嫌疑人携带自家铁锹,又潜至埋尸现场,脱掉死者衣服,对尸体重新进行掩埋。并将其干活工具、衣物等另择地点进行埋藏后,骑死者自行车逃离。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魏著全的审讯工作尚未结束,还在进一步进行当中。目前,对于其作案动机,魏著全一个字也不说。

  家人的困惑

  来自警方的调查结果显示:犯罪嫌疑人魏著全,又名魏著月, 1977年出生,初中文化,有前科。2011年4月27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景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景泰县看守所。

  据办案民警调查,魏著全初中还未毕业就开始闯荡社会,1996年,在酒泉打工期间,他进入一家理发店,对女店员实施了强奸,之后对其进行捆绑并抢劫财物后离开, 后来,女店员逃生后报警,魏著全落入法网。

  1996年12月,魏著全因强奸、抢劫罪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后来,魏著全被转到兰州监狱服刑。

  2011年2月2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兰法刑假字第177号刑事裁定书裁定予以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5月4日,记者来到魏著全家,试图寻找其杀人动机,但遗憾的是大门紧锁。摇摇欲坠的墙体被几截木头支撑着,显露出这个家庭的破败。

  村民称,魏著全服刑回家两个多月,和年迈的父母住在一起,此事发生后,家人都搬走了,目前不知去向。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魏著全在县城的二哥。电话中,他也想不通弟弟会做出这种事。“老人苦苦等了十几年,等来的就是这个结果。”这件事对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打击最大,事发后,二哥将父母接到县城居住。魏著全弟兄三人,魏著全最小。二哥说,弟弟其实是个老实人,上次可能是年幼冲动犯下了错误,但这次犯罪让他实在难以接受。作为嫌疑人家属,他除了对死者的家属表示歉意之外,更多的是困惑。

  在这个村子里,姓魏的只有魏著全一家,是村里的老户。村民称魏著全的父亲非常老实,他们其实不姓魏,姓贺,祖籍在兰州。60年前魏著全的父亲在正路乡黄崖村魏家顶门落户,所以改姓魏。

  和魏著全同龄的小马对这个小时候的玩伴记忆深刻:“他那时候就不学好,经常欺负女孩子。”记者在村里采访时,遇到的老人也都很鄙视魏著全,因为魏著全在1996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那年他才19岁。这对全村人来说都是耻辱。后来村里人传言,魏著全在村里还糟蹋了几名女孩子,但因为是丑事都被私了了,但是记者在采访中没有证实到村民说法的真实性,魏著全的二哥也说这是在造谣。

  但无论如何,目前的魏著全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永远无法磨灭的痛苦,马朝虎的家瞬间支离破碎,他失去了勤俭持家的妻子,两个年幼的孩子没有了母亲,而魏著全年迈的父母也得经受沉重的精神打击。

  假释后的“报复”?

  假释后仅仅两个月,魏著全又犯下了令人震惊的血案。

  “如果不被假释,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对于一个在监狱里面没有一点改过的重刑犯,假释后的结果就是导致我家破人亡。”小余的丈夫马朝虎是这么想的,他现在都回忆不起魏著全是怎样的一个人了,两家无冤无仇的。

  至于魏著全为何被判无期徒刑之后又被假释,是马朝虎及村里人最关注的话题。而法律也明文规定,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魏著全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按法律规定是不能假释的。

  记者就此采访办案人员,经初步调查,魏著全假释是因为他患有强直性脊椎炎、颈椎炎,魏著全的二哥也说弟弟因为病情严重才被保释的。

  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小方介绍,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合条件的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宋小方律师称,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的重新犯罪问题比较突出,究其原因,首先是其积习较深,屡教不改。一个人犯罪或者重新犯罪与家庭、社会因素固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最终决定一个人是否犯罪或重新犯罪最根本的因素还在于犯罪者本人。

  这些罪犯在服刑期间思想没有得到真正改造。他们在服刑改造期间善于伪装,人生观未能得到彻底改造。多年与世隔绝的监禁生活对人的心理会产生消极影响,萌发出补偿心理、报复心理还有侥幸心理。

  对于如何预防这类犯罪,宋律师认为主要应在监管和综治方面下工夫。要提高监狱的教育改造质量,对假释人员的条件考核要慎之又慎。同时,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做好接茬帮教工作,以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

  ■文/图 本报记者 张鹏翔

(编辑:S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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