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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经历37天始末:当地政府陷入信任危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8日12:10  南方周末
邓玉娇案经历37天始末:当地政府陷入信任危机
6月16日中午11点半左右,恢复自由的邓玉娇走出法庭。(人民网 记者田豆豆摄影报道)

邓玉娇案经历37天始末:当地政府陷入信任危机
  6月16日中午11点半左右,恢复自由的邓玉娇与母亲一起回家。(人民网 记者田豆豆摄影报道)

邓玉娇案经历37天始末:当地政府陷入信任危机
6月16日,邓玉娇在庭审休息间隙接受记者采访。新华社记者 郝同前 摄

邓玉娇案经历37天始末:当地政府陷入信任危机
6月16日,邓玉娇在法庭上。新华社记者 郝同前 摄

  邓玉娇案,在法律意义上颇为普通的刑事案子,为何却在短短数天内演变成牵动全国的公共事件,并持续至今?

  公安局局长杨立勇,被当地官场认为最愿意在公开信息方面有所作为的官员,为何却被网络舆论认为是操控邓玉娇案的“黑手”?

  巴东当地官方,何以一度陷入“不管说什么,都会被网民骂死”的窘境?官方意图和民间舆论,该如何良性共处与互动?

  在巴东——风暴眼中的37天里,或可找到若干答案。

  2009年6月16日上午,邓玉娇案在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大门围聚了三四百人希望了解开庭情况,人群旁边是穿着便衣维持秩序的武警,气氛严肃。

  法院门口大约一公里的路段,实施了临时交通管制,当有消息传来邓玉娇故意伤害罪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时,人群仍然久久不肯散去。

  这起发生在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刑事案被当地人称为“三特”(即特殊时间、特殊地点、特殊身份)案件。晚上8点,一位官员在色情洗浴场所被刺身亡,简单的情节聚集了一个重大新闻事件的全部要素。而警方早期公布的相对模糊的案情,又给了公众极大的诠释空间。从5月10日至6月16日,发生了律师忽然被“解雇”、野三关镇打记者、巴东城“半戒严”等事件,公众和巴东政府情绪日趋对立。邓玉娇案逐步演化为邓玉娇事件,巴东政府陷入了空前的信任危机。

  巴东城的37天,是风云诡谲的37天。

  ●5月21日之前

  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媒体

  5月10日,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这个镇上最有名的娱乐场所发生了民女邓玉娇刺死小镇官员邓贵大的案子。

  对这个很少发生刑案的恬静小镇来说,尽管这是镇上的大事,但没有人想到会演变成一场全国性舆论风暴。

  开初几天,小镇的“麻木”(湖北的一种三轮机动车)司机对一拨拨前来的全国记者不以为然:多大点事儿啊,你们为么子感兴趣?

  巴东官方也没有人认为这会酿成舆论大案,其时对媒体的采访比较开放:

  5月12日、5月18日,巴东警方先后发布案情通报:5月10晚7时30分许,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黄德智和镇财经所干部邓中佳到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要求邓玉娇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遭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邓玉娇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

  野三关镇甚至把邓贵大3人的档案资料调出来给记者;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俊曾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局长杨立勇也曾接受媒体专访,详细分析案情。

  然而公众的质疑一直无法从相对模糊的案情中得到解释。是烈女反抗流氓官员,还是交易不成争执引发凶案?为什么巴东警方会三次更改案情通报,将“特殊服务”变为“异性服务”,“推倒”变成“推坐”?为何要否认《长江商报》,《楚天都市报》、《恩施晚报》此前的报道?

  南方周末记者调查确认,邓贵大、黄德智、邓中佳都是土生土长的野三关人,作为普通的乡村小吏,拥有的社会资源仅仅局限于野三关这个6万余人的小镇。

  据巴东县司法系统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事情实际上在5月19日悄然发生了变化。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亲自撰写了第三份案情通报,杨对这份通报引发的舆论反弹完全没有预料,写完之后还相当满意。当他请朋友参阅时,网上对这份通报的指责已经炸了锅。

  这位人士说:“他本来是要把这个案子办得透明一些,否则不会主动在媒体上发布信息,还力图将案情表述得更严谨,没想到给自己招来了祸。”如果杨不公布案情,谁也不会怪他,反正不公布信息是政府工作的常态;但他说出来,上级怪他没请示,网民怪他突出了邓玉娇的杀人故意。

  上述人士认为,警方之所以这样做,“不排除基层办案机关干活儿比较糙”,但更主要是出于习惯,目的是想将政府形象从案件中“择”出来。这也是中国基层官员工作的惯例,为了维护一方稳定,基层官员需要很高超的“手艺”,把各利益相关方安抚好,避免有一方不满把事情闹大。这时人情、双方背后的资源等各种因素都会被纳入考量,法律因素反而是最少的。在此案中,警方有四方面的行为成为邓玉娇案演变的重要原因:

  一、起初的案情通报里,只提3人到梦幻城消费,刻意淡化其行为的前因。直到纪委做出对黄德智、邓中佳的处分决定,公众才得知是接受了福成矿业的“吃请”了,而不是简单的“酒后陪他人消费”。

  二、隐瞒4000元的来源。邓贵大作为一名一个月只有一千多元工资的公务员,拿这么多钱去娱乐场所于情理不合。

  三、对黄德智“放任自流”,不加控制。后来公众意识到黄存在问题时,警方已经非常被动。

  四、否认第二次案情通报。一位知情人称,随着案件侦查的进一步推进,越来越多的细节被发现,表述也尽量向准确靠近,这是正常现象。《长江商报》等媒体的报道源于有关部门牵头采访。然而,因为报道和通报有差异,警方只能否认。

  正是这四方面的行为引发了网络舆论广泛质疑,“邓玉娇”维权网迅速建立,“邓玉娇无罪”、“烈女斗贪官”是最主要的声音。在央视投票调查中,“邓玉娇属正当防卫,应无罪释放”的票数高达92%以上。网友“屠夫”奔赴巴东,慰问邓玉娇家人和她本人。

  这些“异动”,直至5月21日前,均未引起各方“重视”。巴东政府一如既往地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媒体。

  ●5月21日至5月25日

  “不管说什么,都会被网民骂死”

  邓玉娇案在网上引发舆论热潮后,很快惊动了恩施州公安局、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委省政府。

  5月21日当天,恩施州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谭先振、纪委书记王建民赴巴东调研。5月21日,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从看守所会见出来,痛哭失声,爆出“邓玉娇遭受性侵犯”的内容,形势急转。

  第二天,巴东政府成立了“邓玉娇案“新闻信息发布中心,抽调县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的工作人员值班接听电话,每晚工作至12时。此前,该案的信息都是由警方发布的,从这一天起改由政府发布,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也正式亮相。

  律师对性侵犯的指控符合网民“烈女抗暴”的想象,巴东政府受到了此前并未有过的舆论压力。

  警方公布的案情和律师的案情披露之间的重大差异在于是否存在性侵犯情节。5月25日晚8时,两名律师在向巴东警方递交黄德智涉嫌强奸的控告书中披露了具体内容,认为黄德智的行为已经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

  夏霖认为,虽然实施性侵犯的是黄,邓玉娇杀死的是邓,但这里的强奸(未遂)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邓贵大和黄德智属于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对强奸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有无限防卫权。

  是否存在性侵犯需要人证和物证支撑。当时的人证只有黄一个人,物证——邓玉娇的内衣裤被妈妈张树梅于5月22日意外清洗。“这样邓玉娇的供述就成了孤证。”夏霖说,在他发现存在性侵犯事实后,张树梅就被警察带走,随即发生物证灭失这种情况,他不得不怀疑有人在故意毁灭证据。

  5月23日,巴东官方网站长江巴东新闻网在得到张树梅完全同意之前,即发布声明,“解雇”夏霖、夏楠两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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