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 | 免费邮件 | 用户注册 |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南方网 > 正文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一律师殴打服务对象坐上被告席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8月21日13:14 南方网

  本报讯 刚以律师身份走下公堂,却又坐上被告席。原告竟是委托单位一员工!日前,与委托单位一员工发生斗殴的某律师冯某,被越秀区法院勒令赔偿原告医药费。

  原告谭某称,去年6月25日下午,他代表单位与冯某交涉要求退还代理费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冯某对他挥拳相向,致其头部、手部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因此要求被告冯某赔偿医药费、眼镜损坏维修费、精神损害等合计9580·30元。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均有直接过错。但被告身为执业律师,应尊重服务对象,不应采取非理性的斗殴方式解决争议,因此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并驳回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记者罗爱萍 邹高翔 通讯员李丽莉 实习生罗朝晖)(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
读新浪新闻 得手机大奖
新浪奥运专题网站
趣味心理测试
2000高考专栏
抗击八国联军百年祭
马明宇登陆意甲
沪深股市2000年中报
千年奥运 精彩珍藏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