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新闻报道
 


为两根板凳 打两年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3日 16:01 重庆晚报

  代成兰在北碚绝对算个响当当的人物。为了几根破破烂烂的板凳,这位北碚嘉陵纺织厂的下岗女工,竟同政府职能部 门打了2年多官司。

  因为官司,代成兰出了名。大家都晓得有个认死理的女人在“闹”,于是便自然有“泼妇”、“轿杠”之类的名称送 给她。但代成兰无所谓,逢人就说:“我就是要讨个说法。当官的不能为所欲为。”

  在常人看来,代成兰的起因太普通了--

  1997年9月13日,代在北碚新星路2号门面人行道的小面摊为人帮工。上午8时30分左右,以区城管中队、 城监、工商、公安、卫生、城管办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队,以面摊占道经营为由,即对代成兰口头作出罚款30元的决定。 代予以拒绝。随即,执法队将面摊桌子、方凳、茶几等装上车运走。

  就为这事,代成兰开始了漫长的诉讼之路。她自认为理由充分:面摊有营业执照,还缴纳了各种费用,说明得到有关 部门的认可。何况自己只是帮工,执法队不应该找“丘二”,因此执法对象、执法程序错误。1997年10月10日,市城 管监察大队复议决定:“维持北碚区城管监察中队的处罚决定。”

  代成兰打官司遇到的第一件麻烦事是不知道告谁。1997年12月26日,她以北碚区城管监察中队为被告提起行 政诉讼,区法院开庭审理后告之重新确立被告。代想到综合执法队是受区政府委托,遂于1998年4月15日将北碚区政府 告到市一中院。法院以所诉非法扣押财物不是北碚区政府的行政行为为由,驳回起诉。当年9月28日,代为找谁当被告上诉 至重庆市高级法院。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应以北碚区城管监察中队为被告提起诉讼。

  转了一圈,代成兰最后将执法队的组成单位--作为被告,起诉至北碚区法院。

  长时间地打官司使代成兰学到不少法律知识,也使她心力交瘁。丈夫同她离了婚,16岁的女儿离家出走,“我成了 无家可归的人”。但同时,她在北碚的名声更响。

  法院开庭那天,代成兰意气风发。她认为开庭对她就是胜利,自己和对方能平起平坐。庭审中她表现很激动,讲着讲 着又说出题外话。

  1999年5月23日,北碚法院的判决下来,代成兰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原因就是当初没有交30元口头罚款,“ 故被告区城管中队对原告代成兰罚款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未实施完毕”。对要求返还扣押物品,法院维持北碚区城管监察中队 作出的处罚决定。

  代成兰想不通,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1999年10月8日,一中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程序 违法为由,撤销北碚区法院的数项判决,发回重审。

  代成兰无疑看到了新的希望。昨天,她兴冲冲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区法院马上就要开庭了。

  一个46岁的下岗女工,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执着地打官司。虽然感觉沉重,但她毕竟拿起了法律武器。

  (记者:江波)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