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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民政局和黄陂区民政局对黄陂区祁家湾街建设村“一千元可买棺葬”事件提出6条处理意见。 一是限令4户当事人在本月底前按《殡葬管理条例》对已棺葬的尸体重作火化处理;二是对搞棺葬的人家进行经济处 罚;三是由街办没收建设村收取的“棺葬费”;四是责成建设村有关干部作出深刻检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全街;五是 对已备有棺材的农户进行清查和处理,绝不允许搞棺葬;六是在全区进行通报,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记者黎勇 相关报道: 向村委会交1000元 死者竟可免于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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