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2021年12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 号)文件,对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提出了要求。数据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实现数据要素高效市场化配置的过程中,面临哪些需要解决的关键环节,以及存在哪些可能给予解决的途径和做法。
数据要素发展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就51号文件中关于“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部分的内容与业界进行了交流,并于4月22日访谈了聚合数据公司产品技术副总裁韩剑锋和聚合数据隐私计算部门技术负责人邢炬。
嘉宾简介
韩剑锋,聚合数据公司产品技术副总裁,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低代码平台等领域,拥有近20年大型企业级软件研发、产品设计、项目管理经历。带领团队成功研发出企业数字化转型必备的“三件套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金融、政务、公安、制造等多行业场景。
邢炬,清华大学博士,聚合数据隐私计算部门技术负责人。博士研究领域为隐私计算与数据安全,对可信执行环境、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差分隐私等隐私计算核心技术具有深刻理解。博士期间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和会议上发表多篇高质量学术论文,并获得多项发明专利授权。在加入聚合数据后主要领导业务部门进行隐私计算底层技术的开发以及相关隐私计算产品的设计。
采访正文
1.公共数据协同的良性基础有哪些?协同的障碍有哪些?
协同的良性基础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数据协同配套的法律法规,二是数据协同相应的技术手段。
目前这两方面都没有很完善,对公共数据的协同造成了一些障碍。法律法规方面,虽然我国正逐步加强对数据安全的相关立法,但目前主要集中于框架和原则,在数据协同的细节上并未有太多的规定和标准,这就造成了公共数据协同时难以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技术方面,现有的隐私计算技术虽然能够解决数据可用不可见的问题,但在可扩展性、效率和易用性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2.如果打造公共数据基础支持平台,国家、地区、行业层面由什么样性质的单位牵头比较合适?
一般来说具有数据管理相关经验的行政部门牵头,如各地的大数据管理部门;对于细分行业,也可以由该行业的信息管理单位来进行牵头。
3.对平台建设,是国家、地区、行业相对集中于一家机构呢?还是建立有效竞争机制更适宜?
平台建设通过建立有效竞争机制更合适。因为数据的流通与共享依赖于技术驱动的服务能力,通过建立竞争机制有两点好处:
(1)促进技术的充分发展和迭代,使数据流通与共享越来越安全、便捷;
(2)有利于探索数据流通和共享的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使具备支撑数据流通与共享的能力成为一种可评估可量化的指标。
4.在当下数据流通起步阶段,您认为什么形式的评价方式,可以尝试着进行?您认为必须包括哪些评价关键点?
(1)关于评价方式,可尝试:
一是大部分人无法感知数据共享出来后能产生多大的价值,数据价值的释放空间较大,可以先建立起良好的激励机制,鼓励大家主动分享数据,逐渐了解数据分享后所产生的巨大价值。
二是在交易机制里,数据拥有方有顾虑。因此,对于交易的数据要区别对待,对于安全且合规的常规数据、对于敏感数据,需以分级分类方式处理后再进行交易。
(2)评价关键点:数据的安全性、数据质量、交易的平台。
5.为达到数据流通的目的,文件要求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您认为在数据从拥有方共享出去,到进入流通平台,再到后续的结果流转过程中,数据拥有方、平台方、使用方,哪方需承担相对多的技术开支?
该过程中,平台方应相对承担多的技术开支,在上述模式中,数据的流通与共享离不开两方面。1)数据拥有方“敢于拿出来”;2)数据使用方“乐于用起来”。第一点需要平台方拥有较强的技术能力使得数据可用不可见;而第二点又在第一点的基础上延伸出了数据科学范畴的相关需求,例如准确性、精度等,这些都需要平台方的承担。
6.您认为现在要做到“敢于拿出来”,最主要的障碍是什么?
我们认为,数据不敢拿出来的因为主要为:数据安全性得不到保障,政策层面、技术层面无法得到保障。
7.如果把拿出的数据做为一种产品对待,对该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价是否是可行?
有可能成为一种可行的方式,但是评价方式无法一刀切,数据产品质量的评价方式是事后的,只能通过合作后的评价逐渐形成。但目前,数据产品标准化问题缺乏统一的标准。如要评定数据产品质量,则需要考量数据上架前的审核机制,如数据从哪来、如何定价等问题。其中的数据产品定价还是个动态化的过程,需要在市场化的过程中不断调整。
8.目前,国内已经建立了多个数据交易平台,这些平台会成为数据交易市场的主体组成部分,平台有行政管理边界,但数据流通没有行政边界。未来,发展到一定程度,您认为有必要在现有的区域平台基础上,构建国家层面的交易大平台吗?
在当下数据实际上就是资产,而提高资产价值的方式就是扩大其流动性。从这个角度而言,各交易平台建立互联互通乃至结算清算机制都是有必要的。而国家层面的交易大平台也是有必要的,一方面通过统一的大平台可以降低数据互通的信任成本,提升丰富度;另一方面也便于对数据的流通和共享进行穿透式的监管。
9.您认为在金融、卫生健康、电力、物流等领域,哪类或哪些数据是可以先行标准化采集和开放应用的数据?
物流的数据是可以先行标准化采集和开放应用的。当代的物流与民生有着很强的联系,物流保障对于应对紧急状况具有重要作用。如果物流的数据可以进行标准化采集和应用,将在物资的统筹调度上发挥重要作用。
10.关于“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制度”,您觉得由“谁”进行“什么样”的“承诺”效益最佳?
在数据拥有者-平台方-数据使用者的模式中,由平台方和数据使用者向数据拥有者共同进行承诺效益最佳。这种方式绑定了平台方和数据使用者的责任,同时又减少了数据拥有者在纠纷发生时的对接口径。平台方给出的承诺主要体现在安全技术和效果方面,而使用方的承诺主要体现在数据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法上。
11.能介绍一下聚合数据公司目前数据业务情况吗?
聚合数据专注数据服务行业十余年,经过不断地创新研发,已逐步形成“1+3”的数据综合服务产品矩阵。
1个数据应用标准化服务——APIHub,在保障数据安全、合规、优质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500多个覆盖多领域、多场景的标准化API服务,年调用次数超过1000亿。
3个企业数字化转型工具——API全生命周期管理专家APIMaster、数据敏捷治理专家DataArts、数字化员工QuickBot,帮助企业提升数字时代的竞争优势。
目前,聚合数据已为苏州银行、中国银联、上汽集团、百度、网易智企等多领域企业客户提供了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未来,聚合数据将继续在数据服务行业不断创新,为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注入新的动力。
天聚地合(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天聚地合(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合数据)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致力于API数据应用服务的企业,曾先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等认定,总部位于苏州,北京设有分部。
聚合数据,秉持“数字化从未如此简单”的客户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帮助企业便捷、高效地解决数字化问题。数字经济时代,聚合数据积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融合数据挖掘、数据治理、数据分析、及数据服务等能力,打造了“1+3”数据综合服务产品矩阵,全面助力政企数字化转型。
聚合数据的创新发展,同样得到了资本的广泛认可,目前,已完成Pre-IPO轮融资,累计融资总额近1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