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商铺每天需要接待成百上千位客户,人员流量巨大,但随着暴雨季节的到来,店铺内容易积水,造成地面湿滑,顾客摔倒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店铺面临顾客在店内摔倒这种情况,是否要承担对顾客的赔偿责任?以下有两个案例可以参考。
案例一
当事人张女士在某超市购物,在转角处被一个泡沫箱子绊倒,导致手腕受伤。根据监控录像显示,泡沫箱的位置处于货架转角处,很容易被来往的购物者踢到,进而引发安全隐患,且超市没有在醒目位置作出提醒。因此,法院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确定超市对张女士的合理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
当事人贺先生在某餐馆用餐后准备吧台结账,在靠近吧台的台阶处摔倒致伤。虽然餐馆内有“小心台阶”的警示标识,但在灯光较暗以及近吧台处没有设置其他明显的安全提示和保护措施,没有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贺先生作为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己身处的环境也要尽安全注意义务,只要稍加注意观察地面,其实是可以避免事故的。因此,法院酌定餐馆对贺先生的损害后果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8的规定,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法院实际判定过程中,如果认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影响责任认定的两个因素为:1、店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2、顾客自己是否有过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店家往往很难辨明自己是否尽到完全的义务,所以都会承担一部分责任。为了减少事故发生后的损失,许多风险意识强的店家选择投保,以风险转移的形式减少损失,让日常门店运营更稳定。
在对市场进行调研以后,众安保险推出店店保,可以为店家提前规避或减少公众责任赔偿带来的经济损失,为店铺运营兜底。店店保作为责任险的一种,当被保险人在经营过程中因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时候,公众责任险就可以提供保障。
众安保险推行的店店保,可以为咖啡店、小吃店、宠物店、旅馆民宿、密室桌游等公众场所提供保障,不仅可以在事故发生后帮助店家减少损失,在日常运营中,也会帮助店铺提高安全意识,更大程度尽到店铺安全义务,维护正常权益。
(来源:新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