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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法院多措并举积极稳妥审理破产案件

汤旺县法院多措并举积极稳妥审理破产案件
2022年11月22日 16:10

  自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开展以来,汤旺县法院共受理伊春永旺食品有限公司等破产案件2件,强制清算13件,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其中,为做好伊春永旺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案件,汤旺县法院采取四种措施。

  一是成立专门破产合议庭。 在民庭专门设立了破产案件合议庭负责破产案件的审理,确保依法、高质、高效审理破产案件。抽调骨干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破产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正确把握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注重执破结合,多措并举,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打通程序转化渠道。 汤旺县法院努力探索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效衔接,从而使得执行不能的案件“当破则破”,避免以执代破,积极统筹协调债权人合法债权公平及时受偿。对于已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执行法官积极促使转入破产程序一揽子解决债务清偿问题。同时,积极推动破产和解,帮助指导企业破产重组,加强生产自救,有效地避免了涉案企业资产的闲置与耗损。

  三是做好债权审查和破产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认真审查,确定有效债权,排除不合法或者虚假债务,依法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及企业的财产、账目进行审计,及时清理涉案企业的债权债务,确保破产企业资产不流失。

  四是注重对当事人的释明引导。 高度重视与执行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做好对破产制度的释明,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想法,及时发现不稳定的因素,保障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将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破产案件听证制度,邀请破产申请人、债权人及职工代表等参与破产案件听证会,参与破产财产的评估、审计、拍卖等过程,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案件的透明度。

  作者:汤旺县人民法院 胡孝君

  (来源:新视线)

责任编辑:孙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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