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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新:独闯龙潭记

陈永新:独闯龙潭记
2023年02月03日 18:00

  ——诸暨金融三十年之建行篇

  

  将这篇文章交由家乡的媒体《西施号》作首发,一改我以前在自家公众号首发文章的惯例,这缘于仲明老弟一句约稿戏言。

  仲明是我本家,他现在贵为诸暨整合了电视、广播、报社等传统媒体后的融媒体掌门人。

  他早年曾是诸暨市里大员孟法明的书僮,而法明大师兄四十多年前与我在赵章夫老师门下有同门之谊。

  所以,无论从任何角度,家乡的主流媒体让我去首发新作,都是高看一眼、抬举我了,也是我非常乐意的。

  我与仲明说:既如此,那文章内容就必须是写诸暨的人和事。想到前段时间分别写了《诸暨金融三十年》之农商银行、中行篇后,公众号里已有建行职工留言希望尽快见到建行篇,好吧,就拿这一篇当交作业吧。

  确切地说,关于诸暨金融三十年前两篇拙文和本篇内容,都是三十年前延伸至二十年前乃至现在我本人与诸暨金融界的交集,起这样一个大题目,既无僭越之意,也无哗众取宠之图,一切缘于时任诸暨人民银行吕永华行长一句问答,前文已作解释,此处不再赘述。

  我是一九九三年受聘担任诸暨建行常年法律顾问的,此前已分别于九二年受聘中行、工行法律顾问,又挟打赢了省内首例银行告银行的官司之余威,在金融业内有了些名气,建行朋友郦仲淼向时任行长杨仕焕先生推荐了我,杨行长欣然聘我为法律顾问。

  此后是陶月根行长,在杨陶任内,我在建行的法律顾问,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因为这三年中几乎没有承办过法律事务,也就是平时去信贷科串个门,胡侃一番。

  至九六年,形势就比较严峻了,大量贷款逾期,建行内部又发生了几起与外部不法分子勾结的假存单案件,绍兴分行直接派俞永良先生来接任诸暨行长,目标非常明确:治理乱象。

  俞行长也是诸暨人,此前挂职诸暨副行长时就认识,但并无工作上的交集,他的到来,开启了诸暨行的铁腕整治,也开启了我与他及建行几十年的交情。

  俞行长是非常务实的人,上任第二天,他让仲淼通知迪锋副行长和我中午去暨阳路建安公司后面一家小饭馆吃了饭,他大致介绍了行里的现状并拿起一杯白开水当酒敬我,然后一脸凝重地说:

  我到诸暨来,不会去拜访任何部门和领导,建行目前的严峻局面,要靠你出大力气了!

  我心头涌起一股热流,也拿起一杯白开水与他撞了一下,然后一字一顿地说:

  士为知己者死!你看我的吧!

  

  看了仲淼为我提供的贷款逾期大户清单,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地选中了两户作开刀的对象:一户是市郊的规模企业,另一户是国有企业,老总是时任市里主要领导的亲戚。

  骨头要找硬的啃,捏软柿子起不了敲山震虎作用,也不符合我个性。

  经两天筹备,第三天上午,我和绍兴中院一行人来到那规模企业厂部。

  中院的法官出示了民事裁定书,下令对仓库内价值三百多万元的货物进行扣押,那企业老板当了几年市人大代表,把自己俨然当作政治人物了,居然拿眼睛瞟了一下裁定书,然后不紧不慢地说:现在全国上下都倡导要各部门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环境,你们绍兴中院和建行就是这样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

  我啼笑皆非却笑不出来,也不愿啰嗦,见他不肯在裁定书回执上签字,就对法官说:留置送达,开始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吧。

  然后,我立即安排随行的大卡车开到仓库门口准备装货。

  这下那老总暴跳如雷,一面组织员工到仓库门口围堵,一面给相关领导打了电话。

  不一会,一位镇长怒气冲冲赶到现场,见我先是一怔,然后责怪说:你是我们镇里聘请的法律顾问,你对我镇里的企业动手怎么不打个招呼?

  我一听也不高兴,立即反唇相讥:我有我的行业规矩,用不着你来教我。依你的意思,我今后帮镇里打官司也要通报对方吗?

  那镇长气得噎住了,说:那你今天的货拉不出厂门的。

  我说:好!那我们试试看,依你还是依我。

  然后镇长与老总开始向渐次围上来的工人喊话:今天绍兴中院要把货物拉走,你们今后吃饭就没着落了,决不让他们装车拉走。

  我一看今天的场面已无法善了,悄声让中院法官联系诸暨法院派法警火速增援,然后清了清嗓子,朗声对中院法官说:

  今天这个场面你也看到了,在场有两个人的行为已构成严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应该立即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听说有一位是人大代表,本应报人大批准,鉴于情况紧急,可在采取措施后补办报批手续,既然大卡车一时装不了货,警车装几个人总是绰绰有余。

  这几句话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忽然领头的一个工人跳将出来,手指着我说:大家都是诸暨人,你这样做恶人,当心以后被人敲断腿。

  我眸子一翻,冷冷地盯住了他,说:

  先把你的爪子移开!没有三分三,不敢上梁山,你们厂里也不是什么龙潭虎穴,我今天有胆量上门来,也就不怕你们今后寻什么仇。我看你个子比我小了一截,不是我对手,你在工友中间任意挑一个最强壮的帮手,两人上来,我若输了,今天认栽,向法院申请暂缓扣押措施,若你们输了,识相点别来挡道。

  此话一出,气氛僵到了一触即发。

  此时,诸暨法院的增援队伍赶到,我手机响起,一位领导知道了现场情况,希望我注意自身安全,并告知他已通知现场人员不得妨碍执法。

  我心里有了底,大步走到仓库门口说:这样,大家各退一步,已装上的三车我们拉走,剩余两车今天暂时不装了,待明天协调。

  显然,这个台阶是大家都愿意下的。

  第二天,那位镇长及老总到银行陪礼道歉,当然,我是坐在银行会议室接受赔礼道歉方一头的。

  下午,接到陶蛟龙大哥(时任中院经济庭长,十五年后在温州中院院长任上因公殉职)电话,把我好一顿数落:

  建行请你是当法律顾问不是当军事顾问,逞什么强,听说还想单挑?

  我当然不服气,说:邪不压正,那种场合,不能怕事。

  蛟龙大骂:臭脾气,你一人好勇斗狠,万一连累中院的弟兄们受伤,你担当得起吗?

  我大笑回答:法院这身老虎皮披着,我量他们没这个胆。

  “臭脾气!”蛟龙气得摔了电话。

  无论如何,这第一记重拳,总是打出了一点威风。后来的工作,顺手多了。

  

  样板戏紧接前场。

  隔了几天,着手啃另一块硬骨头,尽管只有区区100万元,但这是国有企业,而且,大家都知道老总是市里主要领导的亲戚。

  我照例与中院法官找上门去,出示裁定书后宣布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总经理室及财务室。

  那老总显然有些吃惊,说:我是堂堂的国有企业,你们动用这种手段太过分了吧?

  我哈哈一笑,说:这是财产保全措施,不是什么上不了台面的手段,你这个国有再大也是诸暨市属国有,我建行是中央国有,你别跟我来比大小。

  那老总立即拉下脸说:陈永新!你不要欺人太甚,我知道你底细的,谁谁谁都吃过你苦头,我不是他们,你做过头了我会记得你的。

  我一声冷笑说:看来你还真了解我,不过还不算全面,你去打听一下便知道,陈永新历来是个不信邪的人,你也不用提醒我你是谁的亲戚,我相信以他的地位及觉悟,不可能来干预我们依法收贷,况且案子在绍兴中院,他想干预也未必干预得了。你既然已知谁谁谁伤在我手下,恶人做多了,我也不差你一个了,你想怎么记恨我,无所谓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退路都已堵死,在我的坚持之下,总经理室被贴上了封条,财务室我觉得公司有正常收付业务,建议暂缓。

  见我还给他留了点面子,老总的脸色平和下来,时已中午,他坚持请我们一行去对面小饭馆吃工作餐。

  桌上大家碰了碰一杯冰啤酒,我说:刚才若有得罪之处,请不要介意。

  老总重重拍了一下我肩膀,口中吐出几个字:

  陈永新,算你狠!

  三天之后,这笔贷款还清。

  

  第三次的出场就略带点传奇色彩了。

  在一次行内履行常规的对下属办事处检查中,俞行长以职业敏感发现一份面额贰佰多万的存款人姓名怪异的存单有问题,办事处主任闪烁其词不肯提供内部底单的情况下,俞行长更确信了上述疑问,便喝令办事处打开保险柜检查底单,办事处主任推说保管钥匙的人休息了,俞行长立即通知保卫科长带八磅大锤砸保险箱,办事处主任无奈打开保险箱,发现底单存入的只有50元,貮佰多万的存单明显是假存单。

  于是,办事处主任立即被保卫科押至绍兴市分行看管。

  我此时刚从省高院出庭结束出来,被通知立即赶往绍兴市分行参加紧急会议。

  一进市分行会议室,才发现气氛十分凝重,有绍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市纪委领导及各位行长在场,纪委的同志开场说:

  今天,建行发生了一件十分恶劣的内外勾结犯罪事件,我们需要对这件事情定性,大家都是组织同志,应该知道保密原则……

  我举手打断了他,说:我不是组织同志。

  纪委领导说:那你是以什么身份来参加如此重要的会议?

  市分行侯行长介绍:他是诸暨行聘请的法律顾问,特意通知他赶来开会。

  纪委领导说:噢,当律师的比我们更懂保密守则,开始开会吧。

  听了案情介绍,原来是诸暨一家企业老板串掇建行工作人员开具假存单,再由另一家金融机构人员介绍以此假存单作质押,向绍兴的一家企业借款。

  由于当时新刑法尚未公布,如何定性成了会议的关键,我即引用全国人大关于惩治金融犯罪的决定,建议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会议采纳了我的建议并立即作了相关安排。

  但是,那位实际得益者诸暨老板却先闻风潜逃了,市公安局立即进行了通缉,但当时网络尚不发达,一时仍抓不到人,只有将建行人员先行刑事拘留。

  过了将近一个月,天下着鹅毛大雪,晚上十点突然手机响起,居然是那逃亡的老板打来,说他人在诸暨,想找我谈谈假存单的事,并说相信我不致为难他。

  我本已打算睡了,车也停到很远的车库,考虑了一下,觉得还是需要见他一面,就告诉他:十分钟后开车到我家门口接我。

  我爱人听说我这么晚了要与一个被通缉的人见面,心中不免担心,劝我别去。

  我从桌上撕下一张台历,刷刷刷写下两个名字和手机号,分别是我公安局的同学和以前一起练武的带头大哥,将白纸递给妻子说:

  你每隔半小时给我打一次电话,如果打不通了你立即打电话给这两个人中的其中一个,告诉他们我在哪里,速来增援。

  出门时我不忘叮嘱了一下:只要打通一个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同时打通两个。

  我下楼时,来接我的豪华轿车已停在楼下,老板倒也胆大,没带一个随从。

  轿车在大雪中七拐八拐到了一处他私人的会所,一进房间,他请我在屏风前的豪华沙发上落座,我摆摆手拒绝了,挑了一张靠墙的木椅子坐下,因为这个位置不像屏风前容易遭袭击,万一发生突发情况,便于施展拳脚。

  他见我如此,就说:楼下歌舞厅里有漂亮姑娘,先找两个陪你唱唱歌?

  我正色道:这么晚了,天又下着大雪,有事说事,美人计就免了。

  他就开始叹苦,说你这次没有必要动静弄这么大采取刑事措施,说自己有庞大的资产,足以归还这区区两三百万,只是需要时间周转。

  我听他说完,就对他说:

  你目前在逃亡之中还有心情吹牛,心理素质也算不错,你的资产情况并没有你吹的那么好,而且你们几个人的行为都足以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你今天以被通缉者身份敢来约我也算是信任我,我会遵循江湖规矩,回去后不会向公安机关举报,但你涉案的金额三个月内必须设法还上,我可以撤回对你们的刑事控告。好啦!没别的事就送我回家。

  待我跨进车内,我爱人的电话打来,我告诉她已在回家路上。

  那老板显然也知道我作了相应安排,看我的眼神里掠过一丝敌意。

  第二天到建行,讲了昨晚经历,俞行长和迪锋急得跳脚,说陈律师你真是何苦冒这么大风险去见他?万一有个闪失我们建行怎么对得起你?

  我大笑说:我吃准了他,量他没这个胆敢对我轻举妄动。

  再过了几个月,他的涉案假存单质押款通过其他渠道归还,刑事案件也就不了了之。

  再过了一年,他在建行的正常贷款也逾期,经我再次操盘,将他的厂房抵债给建行。

  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此人,一晃二十多年过去,听说他现在东山再起,在外地老板做得很大,讲起当年经历,仍恨恨地说:我当年差点伤在陈永新手上,咽不下这口气,有机会还是要报仇。

  我一听不怒反笑:天下哪有你这样不知好歹的东西!当年我若坚持要追究你刑事责任,你们一干相关人员统统牢底坐穿。我已放你一马,你反倒记恨于我,不识相!

  当然,你哪怕记恨于我,我也不会当回事,当年敢闯你的龙潭,现在照样不把你放在眼里。哪怕你现在老板比我大,你总有个违法犯罪、逃废债的不良污点,不如我来得清白。若要寻仇,文打官司武动手,随时奉陪。你本人肯定不是我对手,若召援兵,相信为我两肋插刀者一定比你多。你非要旧仇未报又添新恨,那就来吧。

  早知你这么不知好歹,还不如当年施重手送你们进大牢算了,妇人之仁,做了回善恶不辨的唐僧和尚,算我看走了眼。

  

  也许是与建行的缘分未尽,后来我离开诸暨到杭州经商,基本上已不再做法律业务,但仍有两桩杭州建行系的案子托人找我代理。

  一桩是杭州一家法院在执行的案件,几年了法院也未采取任何执行措施,我向省高院申请予以监督后执行法官通知我去谈判。

  一进门我就觉得气氛不对,那被执行人一副趾高气扬样子,而且明显与执行法官很熟,那法官一边让我们自己谈一边翻着我的委托书,嘴上嘀嘀咕咕,说:诸暨的法律服务所来接双方都是杭州的案子,有点门路。言辞间明显带有讥讽,我心中有气,便怼了回去:法律没有禁止诸暨人来杭州办一桩多年未执行的案子吧?

  那法官还未答腔,被执行人却先跳了起来,说我只有一个公墓的股权可以抵给你们,杭州这么多人总要死的,公墓前景不错的。

  我一听头冒三丈,立即呛他:杭州人还没死完,建行贷款给你们弄死了。

  那人居然用手指我,说:诸暨人,不要太缺德。

  我立即格开他的手,见法官也不制止他,心中更来了气,索性夹枪带棒一道骂在内:

  是不是这世道变了,欠债的居然骂讨债的缺德,你是不是觉得你今天你在这里有什么靠山就敢这样放肆?把我惹火了,天王老子我都不卖账!

  这样一来,谈判是谈不下去了。

  后来,委托方大概觉得这块骨头实在难啃,就把这笔债权搭在其他包里转让了,我的委托也自行解除。

  现在想起此事,仍是余恨难消。

  另外一桩,则是酣畅淋漓,十分的过瘾了。

  虽然委托方也是建行系的资产公司,但阴差阳错,欠债老板却是诸暨人,在诸暨名声不小。

  一开始他还找朋友向我说情,见我不肯放水,便使了一些阴招。

  我也不去理会他,照样按程序推进,没想到由他向建行提供抵押并被法院查封的坐落于诸暨繁华城区的房产他居然以低价在促销,我立即告诉其这个行为将产生严重后果。

  到了晚上,有个法院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那人在吹嘘,已找领导打招呼,法院不可能拍卖他房产,并称已找人给建行系资产公司北京总部打招呼,要求浙江公司解除我的委托关系,然后以不屑的口气说:陈永新与我来较量,凭我在诸暨的势力,踩蚂蚁一样踩死他!

  这一下我被彻底激怒了,立即作出了最激烈的反应:

  一、经委托方同意,自费在诸暨日报第一版刊登《资产公司授权法律顾问陈永新声明》,告知公众债务人擅自出售抵押查封房产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购房户权益无法保证,希望已签购房合同者向诸暨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同时,落款公布了我的手机号码。

  二、立即拟就了资产公司致法院函加盖公章后寄出,公函中用了非常严厉的措辞:如贵院未及时将被执行人抵押查封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或发现贵院有偏袒被执行人、致使国有资产受损情形,将向贵院上级法院申请监督并向新闻媒体反映。

  三、立即向上级法院申请督办,在其后不久公布的一批督办限期执结案件中,此案赫然在历。

  这三记重手拍出,那老板才真正把我当了回事。

  此后,一切执行措施跟上,相关媒体也刊登了《拍卖公告》。

  距拍卖开始前三天,忽然先后接到我四个在诸暨城里也算有头有脸的好朋友电话,说晚上集体在海港大酒店请我吃饭,原来这家伙也真有本事,在短时间内居然同时通过关系找到我几位好友。

  我告诉几位朋友:吃饭我会来的,但饭局上你们不要说案子的事,饭局结束后你们及时退场,我要对他训斥。

  大家都心知肚明,匆匆吃完饭便借故告辞,我站起身,双手叉腰说:

  你不是说在诸暨踩死我像踩蚂蚁一样吗?现在的情形,被踩死的蚂蚁恐怕是你自己吧?

  那人拍胸赌咒,说如果讲过这句话让他走在马路上被车撞死。

  我说:你大小是个老板,男子汉大丈夫,讲了又如何?不用这样像农村泼妇一般赌咒发誓。

  然后那人不断陪好话,并说所欠本金三天内筹齐,希望暂缓拍卖,利息问题再协商。

  我一听还算有诚意,也在我权限之内,也就当场答应了他。

  此后这家伙再也没有食言,全部按承诺我的履行完毕。

  后来他对我们共同的朋友私下抱怨:江湖几十年,没吃过这么大亏,这陈永新真是油盐不进、头上长角,当律师的居然连法院都敢发公函去公开得罪。

  我对朋友说:让他长点见识。

  

  杂杂拉拉说些旧事,只是想趁记忆还清晰,对以前做过的事作个记录,同时也记录一下我与金融业曾经很深的交集。

  当然,所有涉及到的人和事,沿袭我一贯行文风格,无片言只语虚构。我证据意识比较强,文中所述尤其是文字材料几乎都有铁皮柜内泛黄的档案袋里的纸张来印证,所以,既然有胆量公开讲,也就不怕任何时候对薄公堂。

  今天的文章火药味重了点,不过天下之事, 凡事总大不过个理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说维护国家财产这种抜高的腔调,我总要对得起金融业对我的信任,对得起他们付给我的律师代理费,对得起基本的职业操守。

  在九十年代末期,仅我一人经手处置的各家单位金融资产就已上亿,自问总算堂堂正正,从未为自己谋过一分不义之财,也未与任何债务人有私下交易,所以今以花甲之年,天天高枕无忧。为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

  听说现在一些业内败类,为一己私利,居然可以与债务人私下勾兑,不惜损害委托人利益。这样的人,不要说做律师,做人都不配。

  当然,几十年金融业法律顾问生涯,得罪的老板数不胜数,当年及后来扬言要拼命的不少,我也不放在心上,自古道邪不压正,他们也只是骂几声出出气而已,都来拼命,我十条命也拼完了。

  以我这种刚烈的性格,大半生中不知在多少场景中怼过多少我所接触过的人,虽然常常出口伤人,但扪心自问,从来不说蛮横无理之辞,也从来不做过头的事,只是有时太过直率,容易伤及无辜,让人下不了台,现在年纪大了,想想曾被我怼过的亲友,心下也有歉意。当然,这歉意不包括任何我职业生涯中打击过的逃废债分子。

  曾有朋友总结:陈永新可以这么想、也可以这么做,因为他做的都没错,但不一定这么当面说,要考虑对方的自尊心。

  另有朋友插嘴:不说出来就不是陈永新了。

  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这样吧。

  一九九六年诸暨建行赠送作者

  (作者简介:陈永新,《寻找飘荡的忠魂》作者,大公报大公网、浙江日报、印象贵州网、台湾新报、浙江诸暨融媒体中心、诸暨在线等众多媒体特约撰稿人,诸暨远征大酒店董事长)

  (来源:新视线)

责任编辑:孙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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