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建设发展需求,更好地服务支持入驻高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根据目前学院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拟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合同聘任制工作人员8名、基层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5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注重实绩、以德为先;
(二)公开、竞争、平等、择优;
(三)民主集中、依法依规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此次合同聘任制公开招聘8个岗位,8名工作人员:
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副部长1名;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党委办公室党务管理岗(高级主管)1名;
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综合文秘岗(高级主管)1名;
学生事务中心学生事务岗(高级主管)1名;
综合行政中心综合文秘岗(高级主管)1名;
国际教育教学中心教务管理岗(高级主管)1名
国际教育教学中心教师管理岗(高级主管)1名。
(二)此次劳务派遣制公开招聘4个岗位,5名工作人员:
党委办公室党务管理岗(主管)1人;
国际教育教学中心教务管理岗(主管)1人;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岗(主管)2人;
学生事务中心学生事务岗(专员)1人。
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增减或决定中止部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具备与招聘职位相匹配的知识储备、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解除聘任(用)合同、劳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理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任职回避情形的;
7.本人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9.现役军人不在招聘范围内。
相关时间计算截止于2023年8月1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智联招聘网及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招聘。
2.报名渠道:智联招聘网站-政企招聘-搜索[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9月12日下午17:00
4.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5.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职位需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每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超过1:5比例人数时,可启动该岗位后续招聘环节。启动后该岗位新增报名人员不纳入后续环节,招聘到合适人选后结束相应岗位招聘工作,未招聘到合适人员的岗位可继续挂网直至招聘到合适人选。
(四)面试考核
1.线上初试:
初试采用视频面试的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原则上按“第一轮面试合格人数:拟招人数=3:1”的标准进行筛选,确定心理测评、资格复审、复试名单。
2.心理测评:
初试通过的报名人选,统一进行线上心理测评。
3.复试:
复试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采用多对一半结构化面试方式;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将在智联招聘网及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复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及相关资格审核资料原件、复印件。缺少身份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可增加专项面试,更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
(五)确定考察人员
按照复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本次招聘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原则上取面试考核第一名作为第一考察人选,若第一名放弃或考察结果不符合,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背景调查)和体检
招聘单位通过赴被考察人员原单位进行考察等适当方式对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考察和背景调查。
此次公开招聘不组织集中体检。被考察人选按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在三甲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应聘人员要对所提供的体检结果真实性负责,并纳入到资格审查全过程。
在考察和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智联招聘网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合同聘任制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小组可能通过电话、短信联系应聘人员,通知有关事项、核实相关情况,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自行承担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可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应聘资格亦自行取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来源:News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