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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国媒体报道,日本京都地方法院23日作出判决,认定在1945年发生的“浮岛丸”海难事件中,日本政府“疏忽了”把韩国征用者安全送达目的地的职责,判决日本政府向15名韩国幸存者每人支付300万日元慰问金。这是“浮岛丸”事件幸存者及遗属历经九年漫长诉讼后迎来的第一个判决。判决结果公布后,在韩国遇难者家属中引起强烈愤慨。
关于“浮岛丸”爆炸原因及死亡人数,日本和韩国一直存在争议。据韩国幸存者的说 法,当时日本已经战败,船上的部分日本船员和军人害怕到韩国去,故意制造了爆炸事件;而且当时由于急于回国,许多韩国劳工未经许可也上了船,实际搭乘人数约七千五百人,海难中死亡人数达到五千余人。
在其后的五十多年里,“浮岛丸”事件不断被提起,一些探询事件真相的著书相继出版,朝鲜的电影工作者还将这一事件搬上了银幕。从1992年起,韩国“浮岛丸”事件幸存者及遇难者家属八十人组成团体,连续三次向日本京都地方法院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历经九年的努力,终于等来了第一次判决。
在判决书中,法院坚持日本政府没有向个人做出赔偿的义务,强调向15名幸存者每人支付的300万日元是“安慰受害者在事件中受到的精神上的痛苦”。对其他幸存者及遇难者家属,法院认为“无法确认乘船事实”,拒绝了他们的赔偿请求。对于遇难者家属要求日本政府道歉的请求,法院更以“要求道歉的对象和内容不明确”为由予以驳回。关于沉船原因,判决书强调“本判决以水雷引发的爆炸为前提”,对原告提出的“日本人故意引爆”的主张不予认定。
京都地方法院的判决公布后,立刻在“浮岛丸”事件遇难者家属中引起强烈反响。68岁的张泳道老人,当年在海难中失去了母亲、姐姐和妹妹,他说,“日本虽然承认了部分责任,但回避事件真相的态度让人愤怒”。部分遇难者家属认为,日本法院拒绝遇难者家属赔偿要求的决定令人“无法理解”,对法院驳回要求日本政府道歉的请求表示遗憾。他们呼吁遇难者家属团结起来,继续斗争,估计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还将持续下去。对于众多韩国受害者家属来说,获得多少赔偿或许已不是最终目的,他们希望通过诉讼可以看到日本在处理历史事件上的良知,让冤死在海中的亲人得到些许慰藉,但从日本政府的一贯言行来看,韩国人注定要失望了。本报驻汉城记者徐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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