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外劳管制引发国籍风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9:34 青年参考 | |
5000中国人申入韩国籍 韩国政府限定,11月15日前,所有非法滞留韩国的外国人自动离境。 13日,5000多名在韩国打工的中国朝鲜族人集体要求恢复自己的韩国国籍。 14日,2300多名中国朝鲜族人在汉城市内10个朝鲜族教堂开始无期限的绝食示威。 17日,韩国政府按计划开始管制行动,对非法滞留者进行搜查和驱逐。 对于中国朝鲜族人的恢复国籍的要求,韩国法务部的回答是:“这只不过是避免强制出境的一种办法而已。” 韩国法务部11月12日决定,将与警察厅等相关部门携手,从本月17日至明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进行对非法滞留外国人的管制。虽然根据非法滞留外国人合法化措施,从9月1日到本月15日,在韩外国人可以提出合法化申请,但是截止本月11日为止,在22万7757名合法化对象中,只有68%的155477人提出申请,而且仅有1万7210人自行出境。 11月13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5000多名朝鲜族集体涌到京畿道果川市第二政府办公大楼前他们是为了申请恢复国籍到这儿来的。有200人直接面见法务部职员提交了申请书,余下的4800多人集体提交了恢复国籍的申请书。 当天,韩国法务部法务科长石东贤称:“一般来说,恢复国籍需要符合一定条件,但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在国内滞留4年以上的长期非法滞留者,因此预计他们的要求会被拒绝。届时我们将发放‘拒绝受理确认书’。” 但是朝鲜族认为,即使不能获得国籍,只要得到“拒绝接受确认书”,就可以凭借该确认书提出宪法申诉和行政诉讼,从而延长滞留时间。 11月14日上午,朝鲜族在汉城汝矣岛汉江市民公园举行集会,要求政府承认朝鲜族欲回到故乡生活的权利,并采取相应措施。然后他们到汉城安国洞宪法法庭提出了有关恢复国籍的宪法诉讼。他们在诉讼书中主张,自从1992年韩中建交以后 ,尚未制定关于居住在中国的朝鲜族可以选择国籍的法律程序和条约。 11月14日下午,2300人在汉城九老区朝鲜族教堂等市内10个教会开始了无期限的集体绝食示威。 组织朝鲜族无期限绝食示威的朝鲜族教堂牧师徐京锡主张称:“因为朝鲜族未曾自愿放弃韩国国籍,所以以非法滞留身份为由禁止他们申请恢复国籍,是违反宪法的行为。应该与中国签署条约或者制定特别法,以恢复中国朝鲜族在国内的合法地位。” 负责宪法诉讼的律师郑大和主张称,虽然政府主张朝鲜族属于非法滞留者,无法恢复国其国籍,但是韩国政府没有为了帮助朝鲜族恢复国籍付出努力,反而以非法滞留为由将他们驱逐出境。 11月17日中午12时30分,韩国30个基督教团体等组成的“在外同胞连带推进委员会”在韩国教会100周年纪念馆召开“敦促修改《在外同胞法》”的记者招待会表示,根除非法滞留者的最佳方法,就是将目前滞留在国内的同胞和外国工人予以合法地位。 11月17日下午,汉城九老区朝鲜族教堂召开了由300名朝鲜族参加的集会,敦促政府重新检讨相关政策。他们主张称,政府对制造业外国工人采取放宽管制的措施,但对其他行业的工人,却不分青红皂白地展开了强行驱逐出境等非人道主义行动。 朝鲜族教堂牧师徐京锡说:“在汉城、京畿地区8个教堂,共有2392名朝鲜族已连续4天展开绝食抗议。由于政府的管制,未能使全体人员参加此次集会。”(本报综合韩国《朝鲜日报》报道) 声明:《青年参考》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 相关专题:青年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