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驳斥刑讯逼供赖昌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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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7:39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加拿大获悉,在联邦上诉法院进行的就中国远华走私案要犯赖昌星难民申请是否成立的审议中,加拿大移民局在法庭上驳斥了赖昌星的代理律师有关刑讯逼供的说法。 据法制晚报16日报道,在为期两天的审议庭上,赖昌星本人并未出现在法庭上,由其律师马塔斯代为陈词。马塔斯首先表示赖昌星兄长赖水强等人的供证是以酷刑逼出来的,因
代表移民局的罗斯尼克在庭上陈词,重申赖氏夫妇是“一般的司法逃犯”,因此难民申请被驳回。她以移民局官员曾亲自到中国取供词为凭,称难民局所使用的供证并非酷刑逼供出来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