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习宣传为契机做好广东对台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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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49 南方日报 | ||||||||
省委台办中心组学习《反分裂国家法》 以学习宣传为契机做好广东对台工作 本报讯昨日上午,省委台办中心组就日前颁布实施的《反分裂国家法》进行了专题学习和讨论。通过学习,与会者一致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
大家认为,《反分裂国家法》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是全中国13亿人民的要求,也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加强和推进两岸关系,实现和平统一的法,是遏制和反对“台独”势力的法,而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法,更不是一部“战争法”。法律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 大家认识到,台办系统一方面要认真学习,把握《反分裂国家法》的精神实质;另一方面要向广大台胞和在粤台商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台胞正确认识《反分裂国家法》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台湾同胞根本利益的重要意义,以学习和宣传《反分裂国家法》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我省对台工作。 粤台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