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家指出《反分裂国家法》符合国际通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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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0:18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陈杰):中国一些著名的法学家近日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指出,《反分裂国家法》法源清晰,法理充足,符合国际通例,也符合中国宪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振民先生说,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美国、英国、俄罗斯等都有反对分裂国家的相关法律,中国以法律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具有充分的理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大元先生认为,中国宪法规定,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反分裂国家法》符合中国宪法的理念、精神。此外,一些法学家还表示,《反分裂国家法》既坚持大陆、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原则,又不失灵活性,为未来两岸和平谈判预留了很大的空间,为实现中国和平统一大业提供了法律保障。(来源:国际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