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到位缺位和越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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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5:50 深圳晚报 | ||||||||||||
日前,福建厦门记者柳涛成为公众议论的焦点,起因是他用镜头完整记录了一位市民在雨中骑车由于路面有坑而摔倒的全过程。 谴责者说柳涛不该眼看着有人栽进陷阱而不去提醒,反而守株待兔地在那里捕捉新闻;同情者认为,柳涛作为记者,记录这样的不幸事件乃是本职工作,无可厚非。这两种观点因为视角不同,结论截然相反,仔细想来,又似乎各有道理。
从反映问题的角度看,如果没有柳涛拍摄的骑车者人仰马翻的镜头,谁也看不出雨水掩盖下的马路隐藏着陷阱甚至“杀机”,即使好心人或者有关部门及时树起一个警示标识,其效果也只是解决一个个案,其他的类似陷阱照样存在。新闻报道的意义在于把普通事件以一种令人震撼的方式曝光,使其上升到社会层面,广为传播并成为公众话题,从而争取推动此类问题大面积地、根本性地解决。因此,柳涛作为记者是到位的,无可指责。 就部分旁观者而言,显然更希望柳涛扔掉相机去设法提醒路人小心脚下的陷阱,至少能避免新闻当事人那狼狈的遭遇。但是,指望柳涛或其他记者在遇到所有需要伸出援手的地方和时刻都丢弃职责,那也是不现实的。设想一下,战地记者可以放弃报道去直接制止杀戮吗?他们只能通过反映和揭露冲突的残酷而推动和平与和解。 再回到拍照与救助这个话题,假如报道孙志刚案、西安宝马案和失学儿童苏明娟的记者都放弃本职工作,而具体地去帮助一个个的当事人,我们今天就无法看到流浪人员收容和彩票业法规、政策的大调整,也看不到希望工程这样全国性帮困助学项目的出台。因此,新闻记者的贡献在于他们披露问题而不是陷入解决具体问题,在于推动社会治根而不是自己去治标。 今天的社会行业、岗位和职责分工日益细化、明确,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社会才能高效和有序地运转,任何人不可能越位出击,去解决因别人缺位而造成的问题。因此,苛求柳涛是没有道理的,受到责问的应该是道路管理部门,感到惭愧的应该是对百姓不负责的地方政府领导。 当然,上升到职业与道义层面,这个问题就复杂了。就具体个案来说,道义责任肯定要高于职业责任,如果记者面临的是报道对象的生死问题,则应该以救人为第一要务,相反,如果把报道生死过程看得比救死扶伤还重要,那就是职业到位,道德缺位,再有普遍意义的报道都会大打折扣。 作者:马晓霖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