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商定允许朝鲜进行和平核开发三个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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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3:23 华夏经纬网 | |||||||||
中新网9月8日电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美日两国日前达成协议决定,如果在六方会谈复会时朝鲜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将不接受朝鲜进行用于和平目的的核开发。 三个条件包括:首先放弃目前的核开发计划;重新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恢复国际社会信赖。
据日本《读卖新闻》8日报道,美日两国在维持“完全弃核”这一基本立场的同时,还对核能发电等和平利用核能的可能性保留余地,表明希望以此使朝鲜做出让步。 报道说,美日两国政府认为,在过去,朝鲜以和平利用为由进行了核武开发,将继续坚持六方会谈复会时要求朝鲜完全弃核的原有立常 报道还说,尤其作为今后和平利用核能的前提,将要求朝鲜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