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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高科技产品”的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9:07 检察日报

  一辆大卡车送来1万米“耐特丝网”,但吴总经理却再也联系不上买主李绍彬了。此时,他才发现所谓的电汇凭证是假的,而所谓的“耐特丝网”竟是普通的尼龙丝网,没有什么用处也不值钱。

  10月17日,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新闻办公室向社会透露:出现以“耐特丝网”为诱饵的诈骗新花样,并向社会发出预警。

  老吴来自美丽的青岛,在宁波镇海开了一家橡胶公司。大学毕业的他商海摸爬多年,也是个见多识广的人,可这一次却上了“高科技产品”的当。

  8月中旬的一天中午,吴总正在休息,突然他的手机响了,一个自称是“湖北省宜昌市金世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胡建雄的人,在电话里称其公司是化工部定点生产“耐特丝网”的大型专业厂家,公司要在浙江开辟市场,希望吴总的橡胶公司成为“耐特丝网”在浙江省的总经销商。

  吴总根本不清楚“耐特丝网”是何物,出于礼貌,他在电话中称对这事不熟悉。对方说先寄些资料给他。对此,吴总当时也没在意。

  9月2日,吴总收到一个大信封,胡建雄寄来了一些公司简介、产品目录等资料以及一份“耐特丝网”特刊,吴总没有细看,随手将资料放在一边。

  9月16日,吴总接到一个自称陈某的温州养殖户的来电,说要买3000米“耐特丝网”。对方的话提醒吴总想起前段时间的“耐特丝网”之事。吴总找出此前收到的一大袋资料细看,发现自己公司的名字正印在“特刊”上,已被列为“特约经销单位”。

  几天后,陈某来吴总的公司商谈价格,提出自己不要发票,价格要降低一些。吴当即致电生产厂家询问价格,得知有差价可赚,便决定先订3000米。

  这边生意尚未定下,另一桩买卖又找上门来。9月21日中午,一个自称胜利油田管理局第三勘探大队驻金华办事处李绍彬的人来吴总的公司要求看样订货,他提出订购“耐特丝网”1万米,总价为26.85万元。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李绍彬打电话给单位,让财务先汇合同约定的11万元预付款。当天下午2时,一张11万元的电汇凭证复印件传真给了吴总经理。

  这时,吴总立即致电胡建雄,向厂方购买1万米“耐特丝网”,对方要求吴按出厂价付清全额货款18.5万元。22日,吴往对方提供的卡号先汇了2.5万元。9月24日下午,一辆大卡车便送来1万米“耐特丝网”,但吴总经理却再也联系不上买主李绍彬了。此时,再查验11万元汇款,发现所谓的电汇凭证是假的,而所谓的“耐特丝网”竟是普通的尼龙丝网,没有什么用处也不值钱,吴总连忙向警方报案。

  9月29日,宁波市镇海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发现此案的作案手法与以往的“纳米布”诈骗案如出一辙。经查,根本没有“湖北省宜昌市金世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这家企业。

  警方警示:

  此案与之前在浙江各地相继发生的“纳米布”、“高分子布”诈骗案手法相同,警方曾多次通过各种媒体预警通报,许多群众对此类案件已有较大的警觉,但不法分子仍然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将“产品”改头换面,继续进行不法活动。他们将一些普通的化工产品戴上高科技产品的帽子,迷惑被害人,引诱对方上当;他们作案时使用的固定电话、企业名称在“114”查号台都能查出,给人一种正当经营的假象;作案均经过周密策划、精心设计,有一套完整的作案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作案手段及过程破绽较少。

  警方提醒企业单位,应时刻提高警惕,与陌生客户进行生意往来时,最好实行现金交易,决不能相信所谓的汇票,特别是复印件更不可信,最好是收到金融票据后及时查询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对陌生单位主动要求代销产品,并有买家主动上门订货时,要提高警惕,最好能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以尽量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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