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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议会和平协会通过《亚洲国家人权宪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5:44 浙江日报

  记者李国田何静凌朔

  据新华社帕塔亚(泰国)11月22日电(记者李国田何静凌朔)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六届年会22日在帕塔亚闭幕,会议通过了亚洲人权史上前所未有的《亚洲国家人权宪章》,强调生存权、发展权、教育权。

  《宪章》说,经济、社会、文化、公民和政治权利是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的权利。各种人权都应给予同等重视。人民应有权决定其国家政治体制,控制和完全利用其国内资源以及自由追求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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