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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法庭以不属管辖为名驳回萨达姆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0:1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美联社报道,欧洲人权法庭14日驳回了前伊拉克领导人萨达姆起诉参加美国领导的伊拉克战争21个欧洲国家的案件。法庭称案件不其在其管辖权之内。

  萨达姆称,他被美军逮捕、关押、移交给伊拉克当局、在巴格达接受审判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萨达姆称,美国领导的联军违反了他的生命、自由、安全权及其它数项欧洲人权公约条款。他提出,如果法庭判定他有罪,他将面临死刑。他声称,他缺乏最基本的辩护
手段。

  萨达姆认为,他的案件在参加美国领导的联军的欧洲国家的管辖权之内。他说,即便联军于2004年6月向

伊拉克移交了权力,但联军事实上仍控制着伊拉克。他说,如果他被判处死刑,判决将违反欧洲人权条件的两项条款:在和平时期废除死刑、在任何情况下都废除死刑。

  负责处理46个欧洲理事会成员国领土上的侵犯人权问题的欧洲人权法庭称,萨达姆的案件不在这21个国家的管辖权内。法庭在一份声明中称:“法庭认为他的申请书所陈述的理由并没有表明该案是在这些国家的管辖权内。即使该案在这些国家的管辖权之内,萨达姆也没有表明这些国家中的任何一个国家参与了对他的被捕和关押或者对此负有责任。”

  法庭称,该案一直是在机密状况下处理的以保护萨达姆的法律代表。(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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