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现状的代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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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3:17 杭州日报 | |||||||||
法国总理德维尔潘的新劳工法案引发了如此强烈的不满,其症结到底在哪里是目前舆论关注的焦点。 法国政府为何一定要改革现行劳工制度呢?因为这是一个不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制度。按照原有的劳工制度,法国企业只有招工的自由,而没有解雇员工的自由。除非企业倒闭或职工犯有严重错误,否则企业解雇职工就要冒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因此法国人一旦找
在实行高福利制度的法国,企业每雇一名工人都要付出高昂的代价:每月至少要支付1200欧元的工资(最低工资保障);每月交纳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也不低于八九百欧元;除周末和近十个节日休息外,企业每年还要为工人的带薪假期(每年四至五星期)支付高额工资。而根据法律,工人在工作季节每星期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5小时。这就意味着,雇主多雇一个员工就多一份“永久性负担”,这种制度使企业不敢轻易雇用缺乏经验的青年人,而这被认为是青年人失业率偏高的重要原因。 但青年人似乎并不担忧失业,因为失业者可以通过失业救济金确保生活无忧。所以,高福利制度被普遍视为“养懒人的制度”。 为了给企业减负,改革势在必行。然而,法国政府多年来数次尝试对社会福利制度进行改革,结果都以失败告终,甚至政府内阁还因此改组。 这一次,德维尔潘政府首先从“劳动保护”这个细枝末节开刀,出台针对年轻人失业率过高问题的法案,以图实现渐进改革。政府想通过该法案达到两个目的,一是使年轻人在“面临随时被解雇的压力”下努力工作,二是促进企业“大胆雇用”年轻人。政府本以为“首次雇用合同”是个得民心的法案,结果却发现许多年轻人拒绝放弃已拥有的权利。有社会学家评论说,当“安逸”成为法国社会主流思想时,“任何让民众有不安全感的事物”都将被当成“敌人”而遭到打击。 时至今日,法国民众在谈论35小时工作制、法定带薪长假、免费医疗以及劳动保护等“法国特色”的社会制度时,仍会流露出自豪之情。因此,对于这一改革的阻力是可想而知的。 (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