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人告发受贿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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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0:1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新华社重庆3月19日电(余显波 黄豁)冉旭东受贿不久工作岗位就发生变化,行贿人郭某因约定好处未得足,欲索回部分现金未果,遂向检察机关告发。日前,经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冉旭东受贿一案,终审法院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冉旭东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今年32岁的冉旭东是重庆市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四川市场科原科长,手握
合同签订不久,冉旭东工作岗位调整,对郭某再不能帮忙了。郭某觉得自己送了8万元现金亏了,于是要求冉旭东退还2万元。双方多次讨价还价之后,冉表面同意退款1万元,却迟迟没有到位。后郭某向检察机关作了告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