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首次探讨农村能源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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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5: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1月2日电(记者张周来 王立芳)中国-东盟农村能源论坛暨技术交流会2日在广西南宁举行,来自中国和东盟8个成员国及东盟秘书处的官员代表,共同探讨农村能源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这是中国农业部与东盟秘书处签署农业合作谅解与备忘录以来,在农业领域举办的首次能源论坛。 来自中国广西能源办、东盟秘书处和东盟各国农业部主管农村能源工作的高层官员
论坛期间,代表还将参观广西农村生态家园示范村,进行技术交流活动。 2001年,中国-东盟第五次领导人会议将农业确定为面向21世纪合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推动下,2002年11月,中国农业部与东盟秘书处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农村能源交流与合作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本次论坛由中国农业部国际合作司主办,中国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协办,是中国农业部2005年9月在菲律宾举行的10+3(东盟与中日韩)第5次农林部长会议上承诺的后续行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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