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同性婚姻"合法化开非洲先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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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2:30 新闻晨报 | |||||||||
□据中国日报报道 近年来,有关同性恋者能否结婚的问题在很多国家掀起了争论热潮。南非议会11月14日批准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案,正式成为世界上第五个也是非洲第一个通过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新法案将“婚姻”界定为“两人自愿的结合,这一结合需要通过严肃的婚礼或民事登记的方式记录”。而现行的法律对“婚姻”的解释为“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之间的结合”。 南非内政部长马皮萨·恩卡库拉女士在议会上表示:“为了挥别过去,我们必须与包括同性恋恐惧症在内的任何形态的歧视与偏见进行战斗和对抗。当我们争取民主时,为了与不公正的过去一刀两断,我们就曾宣布任何南非人都不能因为肤色、信念、文化和性取向受到歧视。”南非天主教会与具有宗教色彩的保守党派对新法案表示了强烈反对。 一对女同性恋的婚姻合法性之争令南非“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进程出现了关键转折。比勒陀利亚地区女性居民玛丽·富里和塞塞莉娅·邦莎斯在2002年10月举行婚礼。但地区高等法院拒绝承认两人的婚姻关系,因为她们的结合不符合现行婚姻法的规定。 南非同性恋权利团体随后提出解释宪法的要求。2005年12月1日,南非宪法法庭作出裁决,现行法律歧视同性恋者,违背了宪法,政府和议会必须在2006年12月1日前修改同性婚姻法律。这一裁决也属世界首例,之前还没有任何国家的宪法法庭以“歧视性取向”为由判定法律违宪。 除了南非,目前荷兰、比利时、加拿大、西班牙和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化。德国、法国、瑞士、英国等则允许同性恋者的“民事结合”,美国佛蒙特州与康涅狄格州则允许同性结为“民事伴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