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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同性婚姻”合法化 开非洲之先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24 汉网

  14日,南非议会以230票赞成、41票反对、3票弃权批准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案,正式成为世界上第五个也是非洲第一个通过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新法案将“婚姻”界定为“两人自愿的结合,这一结合需要通过严肃的婚礼或民事登记的方式记录”。而现行的法律对“婚姻”的解释为“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之间的结合”。

  南非内政部长马皮萨·恩卡库拉女士在议会上表示:“为了挥别过去,我们必须与包括同性恋恐惧症在内的任何形态的歧视与偏见进行战斗和对抗。”

  南非天主教会与具有宗教色彩的保守党派对新法案表示了强烈反对。南非天主教主教团的纳皮尔主教称,就教会所知,南非各地民众都反对这个法案,法案的通过是对民主的一大打击。

  1989年10月1日,丹麦成为第一个认可“同性结合”的国家。2000年,美国佛蒙特州允许同性伙伴之间的“民事结合”。2001年1月1日,荷兰成为第一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2002年,挪威、瑞典、冰岛、德国、法国和瑞士认可同性的“民事结合”,其中瑞典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孩子。2003年1月30日,比利时继荷兰之后,成为世界上第二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但禁止同性家庭收养孩子。2004年2月4日,美国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婚姻适用于同性间的结合。2005年7月3日,西班牙正式成为第三个全国性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成为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2005年12月5日,英国正式允许同性伴侣的“民事结合”。(中国日报康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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