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国民议会通过《妇女保护法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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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0:45 CCTV《第一时间》 | |||||||||
巴基斯坦国民议会昨天通过了旨在对现行伊斯兰法律有关强奸和通奸等条款进行修正的《妇女保护法案》,该法案的 通过将有利于保护妇女权益。巴基斯坦的现行法律是已故总统齐亚哈克于1979年制定的。根据该法律,遭强奸的妇女在起 诉时,必须有4名男性目击者作证,否则该妇女就会被裁定为犯有通奸罪。实际上,强奸犯罪中有四名男性证人几乎是不可能 的,因此,很多强奸犯因为证据不足逍遥法外,而受害妇女却受到通奸罪的指控。在新的《妇女权益保护法案》中,这一规定 被除去了。新法案通过后,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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