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发表联合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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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1:2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
据新华社电中国和老挝20日在万象发表《中老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内容大致如下: 中老双方决定从战略高度重视和深化中老经贸合作。第一,积极开拓新的贸易形式和渠道,老方将有效利用中国向老挝提供的零关税优惠待遇,力争双边贸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新的突破。第二,加强协调配合,抓紧落实现有经贸合作项目。中方愿继续为老挝国家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经济援助,根据平等互利原则,鼓励中国企业参与老挝交通、通信等基
中老双方签署了《中老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国政府免除截至2004年底老挝政府对华到期无息贷款债务议定书》等合作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