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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正式公布修宪条款 总统任期延长至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1日13:11  国际在线
俄正式公布修宪条款总统任期延长至6年

  国际在线专稿:据俄罗斯纽带新闻网1月21日报道,俄罗斯官方媒体《俄罗斯报》在2009年1月21日出版的报上刊登出修改后的宪法,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总统和杜马议员的任期修改。

  根据《俄罗斯报》刊登出的修改后的宪法,由俄罗斯总统提议的总统任期延长方案正式通过。俄罗斯宪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俄罗斯联邦总统的任期延长至6年;第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杜马议员的任期延长至5年;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俄罗斯政府的议员需要每年对其政绩进行年度评估,其中也包括对其参与解决的国家杜马问题的评估。

  据该报称,宪法中,总统和杜马议员的任期延长条款将在生效后应用于今后所选出的总统以及杜马议员。

  此次俄罗斯联邦法律关于国家基本法的修改由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2008年12月30日签字核准,并且得到了国家杜马、俄罗斯联邦立法委员会以及俄罗斯联邦议会的赞成和通过。关于延长总统和国家杜马任期的建议于2008年11月初首次由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他的第一次联邦会议上提出。

  现行的《俄罗斯宪法》由俄罗斯全体公民于1993年12月12日投票通过。(海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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