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高等法院民事法庭11日判决,洛杉矶市政府需向两名市警察局警察赔偿200多万美元,这两名警察因投诉警局规定交通罚单定额而遭到打击报复。
2009年7月,两名洛杉矶市警察局资深警察霍华德陈和大卫本尼奥夫向法庭提起民事诉讼,控告洛杉矶市政府及市警察局打击报复两人,并提出赔偿要求。
两名原告原是洛杉矶市西区摩托骑警。原告声称,2007年,他们的上司要求执勤警察每天必须完成18张交通罚单定额,而且尽量是超速、闯红灯等罚款数百美元以上的重大违章罚单。两名原告因不能完成定额而遭受批评并被调离岗位。
陪审团11日以11比1压倒多数裁定原告胜诉,霍华德陈获赔112万美元,其中包括名誉损害和实质经济损失;大卫本尼奥夫获赔95万美元。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