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任文娇 报道 制图 任萍
昨日,财政部长谢旭人确定了此前业界媒体一直在预计猜测的两个个税修正案草案细节:草案拟将个税免征额由2000元调至3000元,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但有关财税人士分析认为,按现有草案调整后,工薪阶层是我国个税纳税主体的结构并未改变。
减轻工薪阶层税负
个税调整中,除了免征额的上调,工薪阶层还将受惠于税率结构的调整。谢旭人表示,为了有效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扩大5%和10%两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草案规定,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4%,其中适用5%税率的比重约为70%,比按现行9级税率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所占比重,增加了17%,进一步减轻了中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
1.9万为纳税增减临界点
此外,草案规定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财政部、国税总局负责人认为,草案“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记者根据调整后的税率表进行测算发现,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1.9万元时,应缴纳个税额调整前后未发生变化,为3025元;当月收入少于1.9万元时,调整后,应纳税额要少于调整前;而多于1.9万元时,按新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额不降反升。而本次减税额度最大的人群月收入在7500元至1万元,每个月能减税350元。
有关个税调整对财政收入影响,谢旭人表示,经测算,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初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
中低收入阶层依旧是纳税主体
个人所得税在国外有个别称叫“罗宾汉税种”,意思是说个税征收在体现社会公平的同时,还带有“劫富济贫”的色彩。据2010年12月1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美国的税收政策是人口占比为2%的,年收入超百万美元的富翁纳税,包括中产在内的98%的中低收入者免税,其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
不少人认为公平是个税改革的要义,而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系教授陈宪认为,在缴纳个税这个问题上,体现能力原则更重要。按现有草案调整后,调高起征点与减少征收级数使中低收入人群得到了一些实惠,但并没有改变中低收入人群是我国个税纳税主体的现状。
陈宪认为,征收级数从9级调整为7级,而非此前预想的5级,仍然偏多。个税级差过多过密,将加重个人收入增加时承担的边际调整,不利于鼓励劳动者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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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个税
新的个税征收方案出来后,老百姓都在关心实行新的个税政策后,自己要交多少税。如何计算个税,可以简单按照如下步骤。
首先是在新税率表中,找到自己相对应的税率及对速算扣除数,然后算出自己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人月收入-个税免征额(3000元)。而自己应缴纳的个税=应纳税额×对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某纳税人在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为10000元,位于表中的第三档,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25,则应纳税额为(10000元-个税起征点3000元)=7000元。
应缴纳个税=应纳税额(7000元)×对应税率 (20%)-速算扣除数(525元)=8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