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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事故避难民众将获精神损失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1日05:03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东京6月20日电 日本政府负责拟定福岛核事故赔偿标准事宜的机构20日决定,因福岛核事故而被迫避难的福岛民众每人将获首期60万日元(约合7467美元)的精神损失赔偿金。

  根据赔偿标准,第一阶段精神损失赔偿将按核事故发生以来6个月计算,对于被迫背井离乡的避难者,无论男女老幼,原则上将获每月10万日元的赔偿金;对于在避难所生活的民众,因其精神压力相对更大,每月将获12万日元的精神损失赔偿金。此外,对于核事故后在自家住宅内避难的福岛民众,将一次性获得10万日元赔偿。

  原子能损害赔偿纷争审查会还决定,在第二阶段的6个月中,鉴于大部分核事故避难民众有望入住临时住宅,精神损失赔偿金将调整为每人每月5万日元;第二阶段结束后的精神损失赔偿金额将视核事故处理情况而定。

  截至20日,福岛县仍有近10万民众处于避难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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