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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核事故避难民众将获精神损失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1日15:10  新民晚报

  新华社东京6月20日电日本政府负责拟定福岛核事故赔偿标准事宜的机构20日决定,因福岛核事故而被迫避难的福岛民众每人将获首期60万日元(约合7467美元)的精神损失赔偿金。

  第一阶段精神损失赔偿将按核事故发生以来6个月计算,对于被迫背井离乡的避难者,原则上将获每月10万日元的赔偿金;对于在避难所生活的民众,每月将获12万日元赔偿金。此外,对在自家住宅内避难的福岛民众,将一次性获得10万日元赔偿。

  在第二阶段的6个月中,赔偿金将为每人每月5万日元;第二阶段结束后的精神损失赔偿金额将视核事故处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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