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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协商制”推广为何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1日04:35  舜网-济南日报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适用,是普通劳动者实现“涨工资”愿望的法定程序,也是建立和谐劳资关系的有效途径。但在我国,一些地方和企业实行这一制度还有一定的阻力。

  有的企业困难多有的老板“心太黑”

  工资集体协商的核心内容是企业效益与职工工资挂钩,通过劳资双方平等协商,使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相适应。记者日前在调查采访中发现,我国推行这一制度十多年了,但由于相关法规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而效果不彰。

  记者在珠三角地区采访时,一家制鞋厂老板大倒苦水:厂子靠给人代工生存,一双鞋只能赚3元加工费,再涨工资那就得关门了。

  佛山市纺织行业协会秘书长吴浩亮说,今年以来,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佛山相关企业出现困难,多项成本上升,利润缩水明显。

  但是,也有企业效益好却不给工人“涨工资”。记者在深圳采访时,一家企业主公然表示:“办厂资金是我出的,投资风险是我扛的,我赚多少钱,同你们没关系,凭什么同我分享?”

  据工会干部反映,一些大型企业的分公司根本不同当地工会照面,工会人员甚至连分公司大门都进不去,如何进行协商?

  劳资信息不对称工会腰杆不够硬

  在深圳的一家日资五金生产企业,劳资双方共进行了八轮谈判才达成协议。

  这家企业工会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经营良好,规模逐年扩大,当他们向老板提出“涨工资”要求时,老板却声称“年年都在亏损”。由于企业不肯提供真实财务报表和盈利情况,因而员工们谈判时十分被动。

  后来,员工们想了很多办法,自发统计每天的生产量、销售量,得到相关信息,以此证明企业盈利,这才争取到一些权益。

  由于劳资双方信息不对称,工人们谈判时拿不出财务数据,成了谈判中的一个“短板”。谈起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难处,一些基层工会干部反映,关系不顺、说话不硬,是最大的障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系教授许晓军认为,工会工作的一个难处,就是受制于行政部门或资方。“工会干部的工资、奖金,包括职业评价都掌握在资方一边,他的立场难免有时会出现问题。”许晓军说。

  保护劳工权益法规亟待完善

  近年来,随着一线劳动者“涨工资”预期不断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呼声越来越高,不少地方将这一制度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但是,一些地方出台相关法规也遇到了很大阻力。2010年9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原计划该条例在2010年11月三审通过。同年9月,香港47家商会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如果新条例通过,将引发撤资潮。其结果是,该条例三审迄今尚未通过。

  许晓军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难,一个重要原因是缺少权威的法律支撑和规范,这涉及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工会改革等。” (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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