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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重新界定“强奸”定义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8日02:29  新京报 微博

  【新鲜事】

  美国联邦调查局6日重新界定强奸,首次把男性和未做反抗的人纳入受害者范畴。联邦调查局1929年把强奸定义为违背女性意愿、以强迫方式与她们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新定义对受害者性别不再做限定,同时增加受害者在药物和酒精作用下或者因年龄因素而没有能力反抗的情形。白宫高级顾问瓦莱里·贾勒特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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