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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电力对高管核事故责任不予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3日13:37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有关日本福岛核事故,东京电力42名股东要求该公司监查人员对60名现任及前任高管提起诉讼,令其赔偿总计约5.5亿日元(约合0.4524亿元人民币)。记者12日通过对相关人士的采访获悉,公司方面已决定不予以起诉。

  东电将以书面方式向股东方通知不起诉的理由。股东方将探讨相关内容,并准备在本月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被起诉的前任高管人数将有所减少,但赔偿金额不会改变。此案一旦开始审理,将创下日本国内民事诉讼赔偿金额新高。

  股东方于去年11月14日要求提起诉讼。《公司法》规定,若公司在股东提出请求后60天内不提起诉讼,需向股东方告知不起诉的理由,而股东方则可以股东代表诉讼的形式提起诉讼,其追究经营责任。

  据称,股东方要求东电将胜诉获得的赔偿金用于核事故受害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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