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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在钓鱼岛海域无权执行“公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6日07:10  东方网-文汇报

  我外交部发言人表示日方在钓鱼岛海域无权执行“公务”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记者曹欣阳)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15日表示,日方无权在钓鱼岛海域执行任何“公务”。日方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据报道,3月15日,日方律师根据冲绳那霸检察审查会的决定,以妨碍执行公务罪对2010年钓鱼岛事件中的中方船长提出了强制起诉。

  刘为民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此答问时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在“撞船事件”中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日方应多做维护两国关系大局的事情,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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