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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己负责,对人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3日07:00  解放日报

  新华社记者 罗争光

  “我这个名字后面,代表着我的经历、汗水、伤病和心血,我应该对它有起码的尊重,所以我要维权。我相信迈克尔·乔丹以及很多像我们这样的人,会有一样的感受。而且,把真相告诉大家,让一些有目的、误导性的商业行为停止下来,对消费者也是一种保护。”这是姚明就近来备受关注的“体育名人维权”现象发出的声音。

  2011年底,姚明告赢“姚明一代”。“‘姚明一代’这个案子一审胜诉后,我们继续提起上诉,因为我们认为30万元的罚款不足以起到有效的惩戒效果。”姚明表示,目前自己还没有开发体育品牌的打算,“这个事情是要有兴趣爱好的,也要看有没有成熟的、好的商业计划。”

  有质疑认为,姚明2003年起诉某国际知名品牌包装侵犯肖像权时仅提出“1元索赔”,有些厚此薄彼。对此姚明表示,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权,考虑的是要针对侵权方的“要害”采取行动,“国际知名品牌在乎的是它的品牌声誉,而‘姚明一代’的最大成本是什么?就是经济。”

  谈起“飞人”迈克尔·乔丹状告乔丹体育侵犯姓名权一案,姚明表示这个案子尚在进行中,他不便发表评论,但他强调说:“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提醒:一个企业要有自己的生命力,必须要有自主创新能力。”

  “品牌的建设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姚明说,“国内已经有一些品牌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但客观来说,我们的产业发展经历了较长的‘抄袭与借鉴’阶段。如果一个企业有目标、希望对社会带来一点影响和改变,那就应该有自己的想法,不能永远都是抄袭、借鉴。” (据新华社上海4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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