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讨债机构租检察官来追债
遭遇支票“跳票”,美国商家通常求助讨债机构向客户追债,但效果却不理想。如今,一些讨债机构找到“杀手锏”:以地区检察官名义致函欠债者,如不按期还债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美国《纽约时报》16日报道,检察部门与讨债机构的这种合作愈发普遍,引起法律界对执法权遭商业机构“租用”的质疑。据新华社电
收到检察官签发的讨债信函
加利福尼亚州居民安杰拉·亚尔茨今年2月打开一封信函,吓了一跳:因为支票账户内余额不足,她向沃尔玛超级市场开出的47.95美元支票跳票,需要缴纳280.05美元,其中包含本金、延期支付产生的罚金以及“财务责任”赔偿。如果拒绝支付,她可能面临最多1年的监禁。
最令亚尔茨吃惊的是,信函是由她所在的阿拉梅达县检察官签发的。
《纽约时报》报道,上述做法近年来为越来越多的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所采用。通常的程序是,商家发现支票不能兑现后尝试联系客户,10天内如果得不到回应则认为客户恶意欠账,将债务交由一家讨债机构处理。讨债机构根据与地区检察官办公室达成的合作协议,以检察官名义向客户通报需支付的费用以及可能面临的后果。
根据美国全国检察官联合会提供的数据,经济增长乏力让美国不少地方忙于应付预算缺口,这种节省检察部门资源的合作方式颇受青睐,迄今已经有超过300个地区检察官办公室采用,每年超过100万人收到类似的讨债信函。
以加州“纠正方案”和密苏里州“恢复债务”为例,这两家美国主要讨债机构每年能帮助沃尔玛等零售商追回数百万美元的债务。
美检察官:这种合作意味着“双赢”
加州里弗赛德前地区检察官格罗弗·特拉斯克上世纪80年代末最先尝试与讨债机构合作。
他回忆,那时的商家遭遇支票跳票后往往自行上门找顾客或者求助讨债机构追索,效果不佳,然后把问题报告地方检察部门,致使追债官司堆积成山,严重影响检方办理其他更重要案件的进度。
通过合作,讨债机构可以以检察部门名义向拒不回应商家追索要求的客户发出警告。除追索原先本金及罚金以外,合作方案还允许讨债机构追加一项“财务责任”赔偿,作为讨债机构的部分利润,其中一部分会上缴地区检察官办公室。
特拉斯克说,这种合作“可以应对商业领域不断出现的非暴力犯罪,同时不给法庭系统和检察部门资源造成过重负担”。
在阿拉梅达县助理地区检察官肯·莱肯看来,这种合作意味着“双赢”,因为警告以检察官名义发出,促使不少原本可能赖账的人还款,商家得以向客户追回欠款;检察机关则不必再耗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处理此类案件。
讨债机构涉嫌以牢狱之灾恐吓消费者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尽管讨债机构与检察部门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欠债现象,但这种做法的合法性尚有疑问。
一些消费者权益代理律师告诉《纽约时报》记者,讨债机构以检察官名义对消费者发出最后通牒,让人产生将面临牢狱之灾的错误印象。
律师保罗·阿伦斯说,这些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实际在“出租”执法权,讨债机构在司法部门没有对案情定性的时候涉嫌以牢狱之灾恐吓消费者。
《纽约时报》报道,美国针对讨债机构的诉讼逐渐增多。讨债机构“纠正方案”正在旧金山联邦法院面临一场集体诉讼,原告方指认这家机构“精心策划诡计”,恐吓消费者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