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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院就乐天会长行贿作最终裁决

韩法院就乐天会长行贿作最终裁决
2019年10月18日 07:15 新华网作者:刘秀玲
原标题:韩法院就乐天会长行贿作最终裁决

  韩国最高法院17日裁定,乐天集团会长辛东彬行贿罪名成立,处以2年6个月监禁,缓期4年执行。最高法院裁决与二审结果一致。

  辛东彬涉嫌向前总统朴槿惠的密友崔顺实行贿70亿韩元(约合4188万元人民币),去年2月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处2年6个月监禁,追缴涉案资金70亿韩元。首尔高等法院去年10月二审裁定辛东彬缓刑4年,理由是认定他“被迫行贿”。辛东彬继而获释。

  辛东彬获释结束乐天集团持续8个月的权力真空,最高法院所作裁决解除辛东彬面临其他刑罚的风险。作为韩国第五大企业,乐天集团在一份声明中欢迎17日裁决:“我们为触发关切道歉……会努力向国家和社会作贡献,成为值得信赖的企业。”

  牵扯行贿朴槿惠的另一名韩国企业家、三星集团“太子”李在镕去年2月获释,同样以“被迫行贿”主张在二审中获得缓刑。不过,韩国最高法院8月要求首尔高等法院重新审视对李在镕的缓刑裁决。(刘秀玲)【新华社微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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