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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是“占领加沙”还是与加沙交战?谁该为加沙平民的生存负责

以色列是“占领加沙”还是与加沙交战?谁该为加沙平民的生存负责
2024年06月07日 19:49 成都商报
▲以色列军队炸毁的联合国学校▲以色列军队炸毁的联合国学校

  当地时间6月6日,以色列军队袭击了加沙中部努塞拉特的联合国学校。以色列方面声称这是因为学校里藏有一处“哈马斯设施”,这次“定点清除”没有造成平民伤亡。而加沙当地卫生部门估计,平民死亡人数超过40人。第三方机构在调查后确认有至少14名儿童和9名妇女死亡,且这次空袭中至少使用了一枚美国制造的炸弹。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马修·米勒就此表示,如果遇难者中有14名儿童的报道属实,“那么这些人就不是恐怖分子”,米勒还称美国希望以色列能够“完全透明”地发布更多信息。

  随着以色列控制的加沙土地面积越来越大,也触发了一个微妙的法律问题:以军到底算不算加沙地带的“占领力量”。英国外交大臣卡梅伦早在今年3月就将以色列称为“加沙占领国”,多个国际组织也做出过类似认定。从国际法的普遍惯例来看,一旦以色列被广泛认定为“占领军”,那么以方将不能再“置身事外”,必须肩负起维持加沙地区民众生活等基本责任。

▲痛失亲人的加沙平民▲痛失亲人的加沙平民

  加沙超7成民众流离失所

  最后一条“生命线”也危在旦夕

  今年2月,联合国人道主义协调办公室发言人杜加利奇估计称,加沙大约75%的人口(超过170万人)处于流离失所状态,其中大部分流离失所的平民被迫涌入拉法地区。随着以色列军队从5月起进攻拉法,加沙人道主义形势明显进一步恶化。

  在加沙北部与以色列接壤的边境地区,埃雷兹口岸是平时唯一一个过境地点,以色列对在此通过的人员和物资进行着极为严格的检查。在战争打响后,加沙北部地区率先受到战乱影响,在国际社会的强大压力下,以色列增开了一个“西埃雷兹”口岸,允许部分救援物资从以色列境内通过。

▲美国设立的临时码头短暂地发挥作用▲美国设立的临时码头短暂地发挥作用

  不过战争进入到目前的阶段,埃雷兹和西埃雷兹两个口岸的价值已经不大,因为加沙北部地区的平民已经被战火驱赶到了南部地区。今年5月,美国在加沙中部地区建造的临时码头启用,救援物资可以从海上通道进入加沙。不过这个造价超过3亿美元的临时设施很快被毁坏,5月28日,五角大楼宣布将码头收回进行维修。

  在加沙南部,凯雷姆沙洛姆过境点与以色列接壤,但因为这里经常被战火覆盖过于危险而处于基本停用的状态。与埃及接壤的拉法过境点就成为了加沙地区平民最为倚赖的“生命线”,联合国机构组织的救援物资基本都在埃及一侧的边境集结,然后通过卡车运输很短的距离就能进入拉法的仓库。

  不过从5月初以色列进攻拉法以来,通过拉法过境点的救援物资数量骤降。今年3月以来,每周通过拉法过境点的卡车数量超过1000辆,到了4月最后一周甚至超过了1500辆。自从5月6日以色列对拉法地区展开进攻以后,每周过境的卡车只有几十辆,最低的时候平均一天不到7辆卡车通行。大量诸如水果、鸡蛋、蔬菜等物资在埃及边境腐败发臭,或者以极低的价格卖给埃及当地人。

  在联合国组织的人道主义救援之外,也有个别私营企业组织运输物资,但对于加沙平民的整体生存状况改善甚微。这些私营企业往往本着奇货可居的原则高价兜售生活物资,远远超过加沙平民的承受能力。

▲加沙平民流离失所▲加沙平民流离失所

  是“占领”还是“交战”

  关系到加沙人的生存问题

  这场从加沙北部地区打响的战争目前已经发展到了南部边境,距离埃及也只有“一石之遥”,这种客观形势下,以色列是否应该被视作加沙地带的“占领方”,成为了意义重大的国际法问题。

  从以色列的视角来看,在2005年以色列就从加沙地带撤走了全部军队和平民,因此放弃了对该地区的有效控制权。

  去年10月15日,美国总统拜登就警告以色列不要尝试恢复对加沙的占领状态。不过随着战争局势的发展,包括国际刑事法院、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联合国巴勒斯坦被占领土问题独立国际调查委员会等诸多国际机构,都认为以色列对加沙处于占领状态。

  今年3月,英国外交大臣卡梅伦对以色列战时内阁部成员本尼·甘茨表示:“作为加沙的占领国,以色列有法律责任对平民实施法律援助,而英国将作为客观的一方评估以色列的人道救援努力”。今年5月,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公开将以色列称为“占领当局”,而且非洲联盟也将以色列视为占领势力。

  对于“占领”一方的责任问题,《海牙公约》和《日内瓦公约》等多个法律文件对此做出过规定,相关国际法也被普遍认为具有约束力。根据《海牙公约》,当一个领土处于“敌对外国武装部队的有效控制之下”时被视为“被占领”状态。占领状态只能是暂时的客观事实,占领方不能永久地管理被占领的土地。

  如果只是作为“交战方”,以色列当局没有义务提供粮食等物品,而仅仅只有“协助救援”的义务,即允许国际机构进行人道主义救援。如果作为“占领当局”,以色列当局则有义务在加沙地区提供食品、医疗、教育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此外作为占领方,任何伤害平民的行为将被视作战争犯罪对待。

  对于以色列“占领”地位的问题,以色列国内外存在分歧意见。

  以色列最高法院在2008年时曾裁定以色列结束了对加沙地区的占领状态,因为以色列从2005年起就失去了对加沙“有效控制”的基础要素。目前以色列国内部分右翼律师认为,以色列尚未在加沙建立行政和司法机构,因此不能算作“占领”。不过,国际刑事法院此前召集了多位国际法专家就此问题成立了调查委员会,结论是“以色列至少在加沙大部分领土上的占领状态成立”。该委员会认为,占领状态是依靠客观事实而非主观意愿(是否成立行政机构)认定,以色列的军事存在使其能有效控制加沙绝大多数地区的居民生活和对外联系。

  红星新闻记者 郑直 综合新华社(记者吕迎旭 张天朗)

  编辑 潘莉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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