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来电”接通有婴儿哭女孩叫

近日,一个被称为“鬼来电”的陌生电话引起市民热议。市民反映,如果接通该号码,电话里会传出“婴儿哭泣”、“女人尖叫”等怪声,但回拨过去,却显示为空号。昨日,北京市公安局建议,如果市民接到此电话,可在接到电话的地点报警。

多位市民表示,有一个陌生号码拨打自己电话,网上搜索后,发现该号码被称为“鬼来电”,此号码为“010-67679910”。

网友“二宝最近有点儿淘”称,昨晚,此号码给他打了5通电话,第一通是个女人哭,第二通是婴儿哭,第三通是个小女孩儿说“哥哥救救我”,然后就尖叫。

网上查询发现,近3年来,多位市民曾接到过上述电话,一般发生在凌晨,所描述的情节也大致相同。多位人士提醒亲朋好友别接此号码电话。

此号码虽然可以拨打别人电话,但如果回拨,电话里会有中英文提示:对不起,没有这个电话号码。该提醒与平时的空号提示并不同,有市民称“像是在播放录音”。[详细]

谁该为空号"鬼来电"负责?

北京联通工作人员表示,6开头的号码确实是联通业务,并确认该号段属于丰台方庄。但该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联通电话中并不存在这个号码。

就上述情况,通信领域专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表示,该号码使用者可能使用了改号器,“用改号器可以在对方的手机上显示别的号码”。

电信用户在选择手机号码时,手机号都是和身份证绑定办理的,机主本人无法随意更改号码,为何别人能够控制我的来电显示?北京中关村清华园某通讯工程师郭先生。他解释说,从技术角度说,这种手机改号器是通过网络侵入运营商系统,以“空中拦截”的方式将原号码隐藏,进而篡改。

而所谓“平台”,实际上就是开发这种软件的公司利用这种方式,把修改结果送入运营商的系统中。“可以确定的是,开发这种软件的通信机构已严重违反了电信机构的运营规定。 ”郭先生说。

另外,电信运营商有些业务可以承包到一些个人,或者一个很具体的小公司,那么这些个人和小公司在运作的过程当中,它肯定会有不规范的动作。他这个电话是通过网络再到一些可能是个人的电信运营商,再转接入我们正规的电信运营渠道。这么转接以后,它可以在被骗人的手机或者座机上显示一个虚拟号码,甚至于这个号码是公安机关对外一个电话号码。

警方指出,电信运营商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对自己经营范围内的业务进行规范,堵塞犯罪分子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诈骗活动的漏洞。[详细]

追踪“鬼迹”很难么?

对于这种被非法使用的技术,国家是否有规定禁止?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首先,根据《电信法》等规定,用户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用户亦享有对对方真实来电号码的知情权,拨打人恶意利用手机改号器篡改号码的行为侵犯了目标用户接与不接的通信选择权与自由权。

其次,若拨打人通过网络侵入运营商系统以拦截方式将原号码隐藏并进行篡改,则其行为已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情节严重的,则涉嫌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将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最后,除非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否则,手机改号器应为禁止流通的标的物,经营者擅自出售手机改号器的即构成非法经营,工商等行政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还应对经营者以非法经营罪等定罪处罚,以净化通讯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称,追查号码来源非常简单,“只要通过公安机关,再加上电信部门的配合就可以,在技术上不成问题。”对于这种造成多数市民恐慌的恶作剧,警方应该介入调查。

谁把我们卖给了“鬼”?

在“鬼来电”带给市民恐慌之余,另外一个让人感到不安的就是我们的个人信息是如何被“鬼”知道的?

中国青年报一项针对近2000人的社会调查显示,86.5%的人确认个人信息曾遭泄露。“最容易遭到泄露的信息”的前三位,分别是“电话号码”、“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和“家庭住址”。事实上,在各泄密渠道的“围追堵截”之下,你的职业和单位地址、教育背景、银行存款、机动车登记信息,甚至消费习惯、指纹、血型、病史……大大小小的个人隐私,很可能早已被“一网打尽”。

据媒体公开披露,主动泄密的最原始方式是“信息共享”。在中介、银行、保险、航空公司等机构间,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共享”客户信息,已不是秘密。趋利之下,“花钱买信息”也愈演愈烈。在一些保险代理内部论坛上,几万份“打包”出售的客户信息,每份合计不足4毛钱。在一些物业公司,花800元就能买到数百楼盘的业主信息。在一些医院,花3毛钱就能收购一个新生宝宝的信息。有人甚至为此开设了钓鱼网站、通讯公司和商业信函公司,专门通过收集、买卖公众“名址库”牟利。更难啃的“骨头”则由黑客出马。据媒体公开披露,黑客实际掌握用户数据库的数量已超过1亿条。[详细]

调查还发现,受访者认为最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机构是“电信部门”(49.5%),然后是“需要注册个人信息的网站”(45.2%)。其他还包括“银行”(39.8%)、保险公司(37.0%)、房屋中介(28.8%)、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部门(24.9%)、教育部门(24.3%)、市场调查公司(21.8%)、房地产公司(20.0%)等。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认为,在现代社会,信息即利益。汇聚在一起的个人信息,能帮助商家预测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向消费者推销商品,给商家带来直接经济收益。所以,就有人打个人信息的歪主意,通过各种渠道搜集、贩卖个人信息,从中牟利。[详细]

如果“鬼来电”不是骚扰民众,而像“诈弹”那样,去恐吓飞机航班,公安机关处理的效率还这样慢慢吞吞吗?实际上,技术不是问题,问题是态度,“鬼来电”就像是“试金石”,我们拭目以待。 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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