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实行阶梯电价之前,居民须配合完成具备阶梯电价计费功能的智能电表改造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阶梯电价的征求意见稿,“电网企业要提高抄表到户率,按时抄表计费,为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创造条件。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详情>>
其次,实行阶梯电价就是变相涨价?对此,居民应理性看待。自国家发改委公布阶梯电价征求意见稿以来,特别是在某个城市宣布要召开阶梯电价听证会后,总有质疑的声音称听证会只是走过场,阶梯电价实际上是变相涨价。其实,随着节能减排在世界范围内已成共识,许多国家加快了电价改革的步伐,日本、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已经实行了阶梯电价,阶梯电价定价机制已成为各国电价改革的主要方向。详情>>另外,征求意见稿中亦明确规定各地政府在确定居民阶梯电价电量分档标准时,应以覆盖率为依据,保证绝大多数家庭用电费用支出的稳定。
此外,阶梯定价机制可促进社会公平,保障基本的民生权利。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不同群体的包括用电消费在内的消费水平差距增大。仅有基本照明需求的低消费用户,在与使用多台空调冰箱的高消费用户的用电价格相同,有失公平,实质上是低收入、用电低消费居民为高收入、用电高消费居民承担用电成本。实行阶梯电价后,一方面不会让低收入家庭因为电价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准,另一方面提高了高收入家庭的电价,让他们承担更高的用电成本。
总之,阶梯电价制度不是洪水猛兽,应当理性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