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机关依法纠正赵宇案处理决定
记者从最高检获悉,3月1日,检察机关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就赵宇见义勇为一案的处理作出纠正,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2019年2月21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防卫过当,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社会舆论对此高度关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原不起诉决定书认定防卫过当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决定予以撤销,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12月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严格依法对赵宇一案进行纠正,有利于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支持检察工作。(记者陈菲、丁小溪)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加拿大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签授权进行令...
- 【 军事 】 出鞘:从公开报道看印巴空战的真实战...
- 【 财经 】 90后:穷到举步维艰 却活出月薪几万风...
- 【 体育 】 中超-韦世豪、冯潇霆破门恒大3-0天海
- 【 娱乐 】 棒棒堂时隔10年后罕见同框 回忆杀引粉...
- 【 科技 】 百科外链指向色情网站?百度回应
- 【 教育 】 教育部今年将对研究生论文进行抽检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