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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将审议涉港草案 林郑月娥发表声明

全国人大将审议涉港草案 林郑月娥发表声明
2020年05月22日 14:56 环球网

  原标题:全国人大将审议涉港草案,林郑月娥发表声明

  [环球网报道 ]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有关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决定》),香港特区政府网站22日刊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声明。

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截图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截图

  林郑月娥表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要求,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关乎全体香港居民的切身利益。鉴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面临的国家安全局势日趋严峻,而特区行政立法机关难以在一段可见时间内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立法,特区政府支持全国人大审议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林郑月娥说,《决定》通过后,香港特区政府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成有关立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确保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长期繁荣稳定。

  以下为声明全文: 

  行政长官声明

  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有关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决定》),正在北京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开幕式的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以下声明: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要求,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关乎全体香港居民的切身利益。鉴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面临的国家安全局势日趋严峻,而特区行政立法机关难以在一段可见时间内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立法,特区政府支持全国人大审议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是无可置疑的。对世界上任何国家来说,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决定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决定》完善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宪法和《基本法》有关国家安全的制度和机制;《决定》没有修改《基本法》,也没有取代或排斥《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宪制责任和法律义务。换句话说,香港特别行政区仍有尽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法责任。

  特区政府留意到《决定》针对的只是那些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的活动。这些恰恰是过去一年不少香港政商界和广大市民极度担忧的情况,亦令大家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有更深切体会,并要求特区政府要积极应对。去年六月至今的“修例风波”所涉及的暴力不断升级,更出现多宗爆炸品及枪械事件,构成恐怖主义活动的风险,严重危及公共安全。这期间,鼓吹“港独”、“民主自决”的组织煽动示威人士,特别是青年人,公然侮辱和焚烧国旗、污损国徽、冲击中央驻港机构,并策划动员所谓“国际支持”,干预香港事务,诋毁“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和公然挑战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的权威。另一方面,部分政党人士亦多次扬言要瘫痪特区政府。还有部分人士乞求外国干预香港事务,甚至对香港实施制裁。这些行为已严重触碰“一国”原则的底线,破坏中央和特区的关系、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及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

  全国人大审议作出《决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从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和自由。深信全国人大常委会稍后制定的全国性法律,旨在切实有效防范和遏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并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港独”分子和暴力分子。《决定》和有关全国性法律的制定将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也不会影响香港司法机关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决定》通过后,香港特区政府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成有关立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确保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长期繁荣稳定。

  完

  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32分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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