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鹿泉区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通告
来源:石家庄日报
2021年11月29日,鹿泉区接到大数据推送满洲里市人员来区信息后,立即进行排查核实。经排查,确定刘某某为满洲里市来区人员,于11月30日上午对其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鉴于刘某某来自高风险地区(满洲里东山街道),鹿泉区于12月2日对刘某某所在工地(鹿泉区山尹村普兴电子搬迁项目工地)所有人员开展核酸检测。12月3日,鹿泉区疾控中心和鹿泉区人民医院核酸实验室分别报告刘某某(为上述来自高风险地区刘某某的密接者)、高某某、张某某、王某某四人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经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均为阳性,已全部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普通型、3例轻型)。
11月29日,鹿泉区在对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以上5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1日,鉴于刘某某来自高风险地区(满洲里东山街道),对刘某某的以上4名密接者在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搬迁项目工地进行了单人单间隔离。
确诊病例1:刘某某,女,44岁,现住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12月3日在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经复检为阳性,根据患者核酸检测情况,结合临床表现和肺部CT检查结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2:高某某,男,43岁,现住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12月3日在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经复检为阳性,根据患者核酸检测情况,结合临床表现和肺部CT检查结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3:张某某,男,26岁,现住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12月3日在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经复检为阳性,根据患者核酸检测情况,结合临床表现和肺部CT检查结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4:王某某,女,51岁,现住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12月3日在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经复检为阳性,根据患者核酸检测情况,结合临床表现和肺部CT检查结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目前,对确诊病例初步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了核酸采样并转运隔离,逐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了集中隔离措施,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11月19日(含)以来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及有本区旅居史的人员或自本区离开人员,请主动向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拨打120到指定医院就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如返回,要严格遵守目的地的防控要求。同时,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石家庄市鹿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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