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春走基层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文/图
2月1日,腊月廿二。一大早,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张桥人民法庭庭长曹福歌就拨通了和寨村党委书记裴美莲的电话。
“明天就是小年了,外出务工的村民,能回来的都回来了。”裴美莲在电话里说。曹福歌听后说:“大伙儿都回来过年了,平常见不上几次面,这一回来,有些潜在的矛盾纠纷可能会爆发,咱们得提前预防。我一会儿到村里走走。”
放下电话,曹福歌穿上棉大衣,驱车向和寨村驶去。路上,他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过去,村里的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环节的还真不少,这两年通过开展‘无讼村(社区)’示范点创建活动,村里的矛盾纠纷全部化解在诉前。”
一走进和寨村,只见街道干净整洁,漂亮的两层民居错落有致,街道两侧手绘的“和为贵”文化墙图文并茂,格外醒目。曹福歌笑呵呵地说:“村里在‘无讼村(社区)’示范点创建活动中,将传统文化中的‘和为贵’‘孝道’等融入其中,使‘明礼让、重孝道、尊乡贤、守村规、遵家典’等社会治理基因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得以传承发扬,为诉源治理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根基。”
“‘无讼村(社区)’示范点创建活动便民利民,创出了基层的和谐稳定。”裴美莲说,在张桥人民法庭指导下,村里创新“党员联户”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由1名党员和1名人民调解员分包联系15户村民,全村838户村民划分为46个小网格,通过开展“四办服务”(烦事包办、急事快办、难事代办、小事帮办),有效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联户党员和人民调解员每周至少到分包联系户家中走访一次,及时了解村民诉求,妥善化解不稳定因素,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庄”。
“春节期间,有的村(社区)民间借贷、家事纠纷等案件会出现反弹,甚至会引发轻伤害案件,我们要提前研判一下情况。另外,化解这类纠纷既要注意方式方法,更要注重法理情。”曹福歌就地指导在场的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离开和寨村村委会时,曹福歌对村干部叮嘱道:“我还要去附近几个村看看。我的手机24小时开机,春节期间也不会关机,遇到矛盾纠纷,可随时给我打电话。”
“我们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在6个人民法庭均建立与乡镇、村(社区)的双向沟通机制,层层联手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开展‘无讼村(社区)’示范点创建活动,激活以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员、乡贤等为代表的德治、自治力量,在各村(社区)就地建起解纷网,推进了基层治理,实现了‘止纠纷于未发’。”采访结束时,鄢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文慧告诉记者。
记者手记
诉源治理,只靠法院一家,力量显然不够。鄢陵法院张桥人民法庭通过在辖区村庄(社区)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示范,凝聚各方力量,激活了基层治理最末梢,筑牢了预防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