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湘潭“加梯” 跑出新速度 让民生更“可感可及”

湘潭“加梯” 跑出新速度 让民生更“可感可及”
2024年04月19日 07:23 湘潭在线

  在雨湖区园丁花园小区,一个个设计独特的加装电梯大大方便了居民上下楼,其漂亮的外观还成了小区的一道风景。    (全媒体记者 李新辉 摄)

  六部门发文推动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增设——

  “加梯” 跑出新速度 让民生更“可感可及”

  全媒体记者 钟佳燊 通讯员 沈金花

  电梯是居民出行的“第一步”,也是回家的“最后一步”。自2019年以来,湘潭市将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增设工作为改善民生、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要民生工程,但在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中,对增设电梯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湘潭市增设电梯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上下楼”难题,真正实现“民生可感”?

  日前,市住建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湘潭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完善了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办理原则、申报主体、责任分工、资金筹集、实施步骤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相关规定,让群众对增设电梯政策一目了然,一读就懂。

  《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5月17日发布的《湘潭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三步

  “总的来说,电梯增设主要分为业主协商和签订协议、电梯申报和方案审核、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3个步骤。”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实施细则》指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一般以单元进行申请,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为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3名业主代表(签订授权委托书,确定1名总负责人)作为申报主体,负责增设电梯项目的相关工作。

  前期,启动增设电梯需经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同意后在征求意见表上签名确认,并签订增设电梯相关协议。

  《实施细则》明确,申报主体需将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签名确认书、初步方案在拟增设电梯的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1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后向所在地社区、街道提出申请。

  在电梯申报和方案审核环节,申报主体需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向所在区政务中心住建窗口申报,由区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等审批手续。

  各项审批手续完成后,申报主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并开始施工。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完工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的,由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企业进行6方竣工验收并出是否合格的明确具体验收意见,电梯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市区两级政府仍对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给予8万元/台的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增设电梯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申报主体可以准备好相应资料向区住建窗口申请政府补贴。针对电梯的后期维护,业主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增设电梯的维修。

  市区两级审批提速

  细化责任分工,才能高效服务。根据《实施细则》, 区住建部门负责在区政务中心设立办理窗口,受理申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出具竣工意见、政府补贴发放等相关工作;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出具竣工意见等相关工作;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梯使用登记,同时做好电梯安装、电梯检验、电梯运维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电梯审批效率,湘潭市对相关部门的审批时限明确为3-5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的增设电梯项目进窗后原则上在一个星期内完成申报审批。对已完成竣工验收电梯申报政府补助的,要求各区住建和财政部门加快审批,及时完成资金拨付。1-3月,湘潭已完成电梯加装45台,为年度任务的30%。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加大增设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质安监管,切实将增设电梯这一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