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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扎紧消费者权益保护“篱笆墙”

东湖评论:扎紧消费者权益保护“篱笆墙”
2024年04月29日 16:02 荆楚网

  柴米油盐维系万家安宁,衣食住行关乎百业繁荣,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呵护民生福祉、保护经济活力,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保障高品质生活,意义非常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公布,将于今年7月起实施。《条例》的出台,可谓正逢其时,为新征程上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强化了法治保障。

  聚焦民之所盼,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条例》围绕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赠品也要安全,“免费不免责”;围绕真实披露信息,规定了不得虚构或者夸大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消费,替我们消费者守好养老钱;围绕保护消费者安宁权,规定不能擅自发送“推销信息”,也不能擅自拨打“推销电话”。通过这一系列更清晰的合规指引和更明确的法律责任,让市场更加有序、让经营更加规范,预防市场失灵、减少消费侵权。《条例》进一步扎紧预付式消费规范发展的法治篱笆,完善惩罚性赔偿、预付式消费、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制度,这样针对“沉疴痼疾”开出了“救济药方”,全面树立消费者优先的政策取向,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聚焦民之所需,打造放心消费品牌。要在扩面提质上持续发力,积极培育、严格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要在监管规范上持续发力,聚焦社会普遍关注、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行政指导、约谈提醒、专项整治、社会曝光,强化监管执法,规范经营行为;要在创新引领上持续发力,大力推广先行赔付、诉调对接、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等创新做法,提高放心消费创建成效;要在部门协同上持续发力,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共建、共享,不断提高放心消费创建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放心消费”创建。

  聚焦民之所急,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急群众之所急,消费维权无小事。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就要有公正高效的维权渠道。融合行业调解、消协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让消费纠纷调解更加便民和高效,大幅提升消费投诉调解成功率。畅通12315、12345平台、信箱留言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投诉方式,加快投诉举报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受理、协调解决各种消费纠纷。把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规则、细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结时效,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保服务更加阳光、更有温度,真正实现“真心面对面、沟通零距离、纠纷化解在源头”。

  聚焦民之所忧,筑牢消费安全防线。“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聚焦消费领域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大力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瞄准霸王条款、预付式消费、“一老一小”、直播带货、刷单炒信、强制搭售、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等新领域新问题点,纠正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切实改善消费体验,进一步丰富法定职责“工具箱”和“组合拳”,针对网络消费可能会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优化网络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权益保护这张大网越织越密。

  人人都是消费者。消费关系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诸多参与主体。各方主体要以“民思我想,民需我办,民问我答,民困我帮”为服务宗旨,精准分析研判,全力维权保障,用心用情办事,为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乐消费提供强有力保障,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浩然(湖北恩施)

  责编:陈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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