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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质询监督动真碰硬

云南质询监督动真碰硬
2024年05月13日 15:59 新华社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如何开启“硬核”的刚性监督方式——质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监督的牙齿更硬?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王长山 字强

  借助质询,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让监督的牙齿更硬。

  质询是一种刚性的监督方式。2022年11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质询会议,对云南省招投标领域问题等进行质询,质询工作由此开启。

  近2年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民生等“急难愁盼”问题,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质询。这些有“辣味”的质询,有力推动和改进了相关工作。

  质询有“辣味”

  “部分项目存在围标串标现象,就此采取了哪些措施?一些评标场所管理混乱,有什么办法解决?”……

  “最根本的还是履职尽责不到位”“我作为省发展改革委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22年11月,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首次质询会议上,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及班子成员面对提问,坦诚应询,剖析原因,报告举措。

  以此为起点,部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提出数个质询案,对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开展质询。

  “这是党的主张、人民的期待,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云南省委有关负责人说,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聚焦“国之大者”,深化对监督工作的认识,积极探索和实践质询等刚性监督方式,提高人大监督的整体效能。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现场回应“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标滞后问题”质询时说:“质询案全面客观指出基层医疗卫生领域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深受教育、深受警醒。”

  有的质询会聚焦一个问题、质询两个对象。2023年9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针对“部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不畅治理成效不明显”,分别对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质询。这样召开一次会议、开展两个质询案答复,在各省级人大常委会质询中属首次。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人现场答复说,云南农村污水治理起步晚,我们思想认识不到位,结合农村特点和工作实际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

  “此次质询抓住关键、切中要害,客观准确指出了我省乡镇污水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对我们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一次有力鞭策。”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人说。

  2021年11月,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云南省委高度重视人大监督,部署推动创新工作,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省委主要负责人要求对工作落实不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事项开展质询,并就质询选题等作出批示。

  按部署,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聚焦“质询什么”“如何开展质询”等问题,在质询组织实施中摸索规范性程序,制定了细化质询答复、应询情况合议和满意度测评、主任会议听取合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结果汇报、现场公布合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结果等四个阶段的质询程序,完善调研选题、提出质询案、会议组织、整改落实等全链条工作体系。

  “我们推动质询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梅说,质询不是故意“挑刺”,而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质询利器怎么用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说,质询的目的不是为“询”而“询”,关键要“质”出结果、“质”出效果。为此,质询工作在抓实调研环节、组织实施“四有”(有理有据有序有效)、抓实整改环节三方面狠下功夫。

  坚持问题导向,抓实调研环节。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群众来信来访等,找到共性和突出问题,多渠道、多角度了解实情,形成问题清单,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提出质询案,力争“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2020年以来,全省收到反映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信访3644件。”云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关乎群众健康,围绕这个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质询监督很有意义。

  “质询前,工作人员要深入细致调查研究。找问题是‘头道工序’。”云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岩松说,通过调研了解和群众反映,招标投标领域存在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便定为选题。

  云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蒙冬梅说,要把功夫下在质询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

  精心组织实施,质询做到“四有”。据了解,按“依法组织、不走过场”的要求,质询人提问单刀直入,切中要害,紧扣工作现状同国家标准的差距,做到质询“有理”;以调研得到的真实情况和数据作支撑,做到质询“有据”;质询流程、参与人员、回答时间严谨规范,做到质询“有序”;被质询部门不回避不掩饰问题,剖析深刻,整改措施到位,做到质询“有效”。

  抓实整改环节,持续跟踪问效。质询会后,做到整改不到位、监督不停止。

  “质询是否有用,关键要看问题是否得到解决。”韩梅说,质询结束后,人大常委会要及时汇总整理质询问题,交由被质询机关研究落实,并督促其三个月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要通过听取和审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持续跟踪监督。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昌发说,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相比,质询更突出问题导向、更强调聚焦症结所在,更突出结果导向、更强调紧盯问题解决,有利于强力推动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

  让监督“长出牙齿”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质询,以刚性监督传导压力,推动政府部门履职尽责。

  有关部门围绕质询问题,逐条梳理、逐类细化,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推动和改进有关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分类施策,全面提升污水治理成效。截至2023年底,全省6631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从质询时的12%提高到50%;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从质询时的56.7%提高到70%。

  “人大质询全面客观指出基层医疗卫生领域的问题,既是监督,也促进工作。”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许伟说,截至2023年底,全省1368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达标比例90.6%,同比增加6.98个百分点。

  专家认为,质询敢于动真碰硬,直击问题要害,让监督“长出牙齿”。质询的刚性就是强调监督实效,要求必须由受质询机关负责人到会答复;如逾半数(含半数)提出质询案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满意答复,主任会议可责成受质询机关再次答复,必要时启动其他监督方式。

  据了解,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细化程序环节,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质询监督。

  周昌发表示,云南人大的质询工作为各地推进质询监督提供启示,建议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用好质询利器,督促政府部门改进工作,提升自身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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