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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以法之利剑斩断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东湖评论:以法之利剑斩断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2024年06月15日 21:40 荆楚网

  6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14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扫黑除恶斗争,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王小洪作工作部署。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定不移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强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实现常治长效的必要之举,也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关键之举。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据公安部网站通报,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共打掉涉黑恶犯罪组织19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万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9万余起,取得显著工作成效。全力缉捕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到案1222名,打掉涉网黑恶犯罪组织79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万余名,破获刑事案件1.8万起,形成强大震慑。实践充分证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与黑恶势力坚决斗争到底的长久之计,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国际环境错综复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形态、方式手段呈现新的特征。因此,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抓住严打不松手,绝对不能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要强化依法打击,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譬如,聚焦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街头犯罪,对拐卖儿童、养老诈骗及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必须露头就打、高压震慑。除了坚决铲除欺压百姓、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传统黑恶势力之外,还要注重打击网络“套路贷”、恶意索赔、网络水军滋事等新兴涉网黑恶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抓住打伞破网这一点,深挖黑恶之根,做到早发现、早动手,以雷霆之手段深挖严打,才能有效防止乱生恶、恶变黑、黑成网。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必须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只有依靠法治,才能确保扫黑除恶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让每一次打击都有的放矢,真正打到黑恶势力的痛处。譬如,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和政策规定,准确适用法律,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格把握案件定性和政策界限等问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加大治安乱点整治力度,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地域性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防黑恶犯罪与其他犯罪交织叠加,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深化新型网络犯罪整治,推动履行好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和各类市场主体社会责任,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断卡”行动,坚决斩断黑灰产业链,着力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联动治理格局。

  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对行业领域和农村地区持续强力整治,让黑恶势力无处生根。譬如,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严格线索核查责任,确保线索核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避免坐大成势。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是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

  坚持以法治化强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是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紧握法治之利剑,以更饱满的斗争精神、更高强的斗争本领,持续斩断黑恶势力的根基,为社会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幸福安康不懈努力,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美好家园。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虎(“清江剑”网评团队、中共长阳县委政法委)

  责编:丁楚风

  【责任编辑:伍佳佳】

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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